2024年2月11日,郑晓曦在春节执勤期间对一名突发疾病的幼童果断采取急救措施,为后续救治赢得宝贵时间。3月,云南省
昆明市公安局向郑晓曦颁授“个人三等功”奖章和证书。
2024年2月11日(大年初二)13时33分,从贵州到昆旅行的张女士向正在民族村路口执勤的交警求助称,自己家一名3岁的小朋友刚刚在公交车上突然晕倒,需要帮助。郑晓曦收到求助后,及时和同事一起疏散围观人群,腾出空地平放小孩,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她一边检查孩子情况,一边向家人询问孩子既往病史。在发现孩子不仅昏迷且呼吸逐渐微弱时,郑晓曦立即为孩子做人工呼吸,直至孩子呼吸逐渐平稳。随后,郑晓曦让同事用警车将孩子和家长送往医院,并报指挥中心协调沿途进行警力保障、绿灯放行,为后续救治赢得宝贵时间,挽救了孩子的生命。
此后,张女士请她住在昆明的家人将一面锦旗送到了郑晓曦的工作单位。2024年3月,云南省
昆明市公安局向郑晓曦颁授“个人三等功”奖章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