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1)制订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规划和计划,提出动物卫生风险评估的方针、政策及技术措施建议;(2)审定动物卫生风险评估准则、指南等规范性技术文件;(3)负责重大动物疫病、外来动物疫病和新发动物疫病的风险评估工作;(4)负责动物卫生状况、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水平等风险评估工作,审议有关动物卫生风险评估报告;(5)研究评估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
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
世界贸易组织(WTO)相关动物卫生风险评估标准、准则,并提出对策建议;(6)开展动物卫生风险评估科学研究、学术交流与国际合作工作;(7)负责全国动物卫生风险评估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8)审议修订委员会章程,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9)审核委员会经费预算及决算;(10)完成农业部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