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沛林,SBS,JP(英文名:CHUNG PUI LAM,),香港律师事务所合人,钟沛林律师行创办人,原籍
东莞市。生于
香港特别行政区。
1940年生于香港。曾就读于香港西南中学及圣约翰中学。毕业后于1960年加入香港政府工作,在工商署担任海关副督察,后升为高级督察,还曾在海关任主控官。后被派往美国
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参加国际禁毒训练课程,并代表香港海关前往
日本考察。1976年获取
伦敦大学校外法律系学位,又得香港政府法律奖学金,入
香港大学攻读高级法律文凭。修完课程后在律政司署实习,后任助理检察官。1979年离开政府部门在律师楼任职,后又与人合资开律师行。现职律师。1985年3月获选为深水社区议员,同年9月被选为立法局议员,还出任包括航空顾问委员会、农业顾问委员会、土地建设委员会等7个政府咨询委员会委员。
香港西南中学、圣约翰中学毕业。1960年,加入港英政府当香港公务员,先后于工商署任职海关副督察、高级督察及升任海关任主控官。之后,往美国
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参加国际禁毒训练课程。代表香港海关往
日本考察。 1976年考获
伦敦大学校外法律系学位。得香港政府法律奖学金,念
香港大学高级法律文凭。修毕之后,于律政司署实习,之后升任助理检察官。1979年,离职政府,下海任职于律师楼,之后合资创立律师行,现职律师。2005年获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颁授
银紫荆星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