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润梅17岁时被日军抓进炮台充当慰安妇,经受了数十天非人的摧残。其父亲变卖家产,后用200块大洋将其赎回。1998年10月,赵润梅等作为第三批起诉人,委托日本律师在东京地方法院起诉日本政府。2003年和2005年,东京地方法院和东京高等法院先后驳回诉讼。2005年11月,日本高等法院作出不予受理决定。2008年2月,赵润梅离世。
赵润梅,1924年生,山西省
盂县人。17岁时被日军抓进炮台充当慰安妇,经受了数十天非人的摧残。其父亲变卖家产,后用200块大洋将其赎回。
1992年,中国慰安妇受害者向日本政府正式提出申诉,要求日本政府向慰安妇受害者公开道歉并要求赔偿一定的经济补偿,此案于1995年8月7日在日本地方法院正式开庭。1998年10月,赵润梅等作为第三批起诉人,委托日本律师在东京地方法院起诉日本政府。2003年和2005年,东京地方法院和东京高等法院先后驳回诉讼。2005年11月,日本高等法院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在日本律师的帮助下,1995年到2007年的12年间,日本法院经过几十次开庭,最终日本法院判决:承认历史事实,不对受害者公开道歉,不予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