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房地产相关政策
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是指政府、金融机构和房地产企业之间建立的一种协调机制,是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的重要举措,是房地产金融领域长效机制的组成部分。
2024年1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截至2024年4月3日,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建立省级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含直辖市)已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提出背景
2023年,中国二手房成交面积同比增长40%以上,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则下降8.5%。专家分析,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部分原因在于房企融资存在困难、一些在建项目逾期难交付,部分购房人不敢买新房特别是期房,转向购买二手房。
针对房地产融资中存在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总局联合于2014年1月12日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机制内容
2024年1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要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要建立省级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监测各城市协调机制运行情况,做好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的指导督促。
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指导各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由城市政府分管住房城乡建设的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等为成员单位的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协调机制要明确工作分工,强化统筹谋划,细化政策措施,将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定期组织各方会商,及时研判本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房地产融资需求,协调解决房地产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保障金融机构合法权益,指导金融机构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平等协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决策和实施。
筛选确定支持对象
协调机制根据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情况及项目开发企业资质、信用、财务等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原则,提出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向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推送。同时,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逃废金融债务等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项目,要提示金融机构审慎开展授信。
满足合理融资需求
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评估协调机制推送的支持对象,对正常开发建设、抵押物充足、资产负债合理、还款来源有保障的项目,建立授信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积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对开发建设暂时遇到困难但资金基本能够平衡的项目,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新增贷款等方式予以支持。同时,加强贷款资金封闭管理,严防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地或其他投资。
做好融资保障工作
协调机制要加强工作统筹,为金融机构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协调有关部门加快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要尽快为其办理“四证”;加强信息共享,及时向相关金融机构提供项目建设运行、预售资金监管等信息;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做好在建工程等抵押提供支持,保障金融机构债权安全。要进一步压实房地产开发企业主体责任,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项目销售、处置存量资产、引入投资者等方式改善自身现金流。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真实反映资产负债、销售经营等情况,合规使用信贷资金,进一步增强银企互信。
重要意义
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是贯彻落实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的重要举措,是破解当前房地产融资困境的有力抓手,是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重大创新,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能实现金融和房地产良性循环,促进房地产项目正常开发建设交付,帮助市场信心恢复,改善市场预期。
核心措施
各地以项目为对象,研究提出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精准有效支持合理融资需求。
信贷资金确保封闭运行、合规使用,坚决防止挪用。
省级层面跟踪监测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指导。
国家层面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项目信息平台,实施周调度、月通报。
推动落地
坚持因城施策、精准施策、一城一策,用好政策工具箱,充分赋予城市房地产调控自主权,各城市可以因地制宜调整房地产政策。
以编制住房发展规划为抓手,完善“保障+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新机制,健全房屋全生命周期基础性制度,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打造绿色、低碳、智能、安全好房子。
重拳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纠治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物业等方面乱象,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机制亮点
不同于以往金融机构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对接推进融资,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通过定期组织各方会商,协调解决房地产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力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
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通过搭建银企沟通平台,减少信息不对称的影响,满足正常开发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
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创新的关键在于融资支持的对象是项目而非企业。通过对房地产项目的精准“输血”,有利于资产优质、合规经营的项目及时获得融资支持,有序推进正常开发建设和交付。
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明确区分集团风险和项目风险,支持合理项目融资,更精准化解项目风险。
建设成果
截至2024年3月末,商业银行对协调机制推送的全部第一批“白名单”项目完成审查,其中审批同意项目数量超过2100个,总金额超过5200亿元。截至2024年4月3日,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建立省级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含直辖市)已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分批提出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并推送给商业银行。
目录
概述
提出背景
机制内容
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
筛选确定支持对象
满足合理融资需求
做好融资保障工作
重要意义
核心措施
推动落地
机制亮点
建设成果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