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芒·巴尔贝斯,1830年到
巴黎学习法律,参加共和派运动。30年代与
路易·布朗基一起组织秘密的革命团体“家族社”和“四季社”,1839年因四季社发动的起义失败被捕,判处死刑,后改为无期徒刑。
法国一八四八年革命期间获释,积极从事革命活动,当选为“人权和公民权社”中央委员会委员,成为当时有影响的“革命俱乐部”主席。但是在法国阶级斗争激烈的情况下,在制宪议会大选期间,加入与布朗基敌对的一方,根据资产阶级捏造的罪名中伤布朗基,两人决裂。反对1848年4月16日的反政府示威游行。当选为制宪议会议员。参加5月15日举行的反对制宪议会的示威,被判处无期徒刑。1854年获赦,后流亡国外,自此脱离政治活动。死于
海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