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季瀛在顺治戊子年间(1648年)考取了副贡生,随后进入国子监深造。历任苏州太守等官职。
顺治十七年(1660年),他被任命为太平知府。
胡季瀛廉洁自律,杜绝求情行贿的行为。有一次,他收到了几盆别人送的兰花,打开一看,发现里面都是金子。他收下兰花,却把金子还给了对方。后来,他转任九江太守。当时正值
三藩之乱,战乱之后,百姓流离失所。胡季瀛努力安抚百姓,整顿吏治,仅用一年时间就让九江州恢复了安宁。1662年,胡季瀛积极倡导并组织了
采石矶“谪仙楼”的重修工作,更名为“太白楼”。后来,他因为母亲去世而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