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钦
朝鲜王朝学者
申钦(1566—1628),朝鲜王朝李昖李倧年间的学者、文臣。字南宫敬叔,号象村、玄轩、放翁,谥号文贞,是“遗教七臣”之一。迎娶贞淑翁主,升任为同副承旨,其后历任刑曹参议、吏曹参议、礼曹参议、兵曹参议和大司谏。他的墓地位于京畿道广州郡,1651年被供奉于仁祖庙堂和江原特别自治道春川的道浦书院。
家族背景
申钦的祖父申瑛曾任职右参赞,父亲申承续是开城都事,母亲是左参赞宋麒寿的女儿。
人物生平
申钦小时候跟从宋麒寿和李济民学习文言文,1585年进士及第,第二年文科别试合格。后来因受到东人党排挤,贬为成均馆学谕。1592年壬辰卫国战争发生后,以良才道察访的身份跟随三道巡边使申砬奉命出战。1593年升任吏曹佐郎,次年升任吏曹正郎、司仆寺佥正。1599年,迎娶贞淑翁主并升任为同副承旨,其后历任刑曹参议、吏曹参议、礼曹参议、兵曹参议和大司谏。
1601年因与他人合撰《春秋诸氏传》有功,被升为嘉善县大夫,之后连任礼曹参判、兵曹参判、弘文馆副提学、成均馆大司成、都承旨、艺文馆提学、兵曹参判、都承旨、汉城副判尹等职位。1608年撰写《宣祖哀册文》,同年奏请册封世子,并出使明朝。因其功绩,升为崇政大夫。1609年,明朝万历皇帝派遣熊化出使朝鲜,申钦为义州郡迎慰使负责接待。1610年兼任同知经筵事、同知成均馆事、疑问管大学提。
1613年在癸丑祸狱事件中,他作为“遗教七臣”之一,因受宣祖嘱托辅佐李㼁而受到牵连被免职。1616年仁穆王后被软禁后,他被流放到春川。1623年仁祖反正后,任职吏曹判书和艺文馆、弘文馆大提学,同年升为右议政。1627年丁卯之役发生后,跟随王世子前往全州县避乱,9月升为领议政,不久去世。
文学成就
申钦一心研习文学,扬名于后人。虽然被东人所排挤,但受到宣祖的信任和重用。他文采出色,参与了朝廷对明外交文书的制定、诗文整理和各种仪礼文书的制定,被称为程朱学者,他与李廷龟、张维和李植———起被尊称为朝鲜的汉文学泰斗。
遗教七臣
宣祖亦担心李㼁会有不测,临终前下秘密教旨,将永昌大君托付柳永庆、韩应寅、韩浚谦、申钦、朴东亮、许筬、徐渻七名重臣,要求他们好好保护。这七人被称为“遗教七臣”。
亲属成员
主要作品
《象村集》《野言》《玄轩先生和陶诗》《乐民楼记》《高丽太师壮节申公忠烈碑文》《皇华集令》等。
史料记载
《朝鲜王朝实录》
原文:设撰集厅。命大提学柳根,与海平府院君尹根寿、延陵府院君李好闵、弘文馆提学吴亿龄、艺文馆提学申钦、京畿监司李廷龟、吏曹参判韩浚谦、上护军洪庆臣、郑协等,抄选东人制作诗赋以进。初,天将求见东国诗文,时,申钦为艺文提学,上命钦删定。及好闵为大提学,钦以其抄录,属好闵成之。上亦命抄山人、闺秀所制,好闵重其事,而累辞以为:“吟魂有知,想必冷笑于泉下。”至是,根代好闵受命,将设局,请令吏曹,别选撰集之官,与之同事,上可之,且教曰:“前朝之文,则自有《东文选》可抄,此外闾巷间脍炙篇翰,则人无不知。且须收聚私稿,可以就此役矣。”
参考资料
宣祖昭敬大王修正实录.国学网.2024-06-18
申钦.中国大百科全书.2024-06-18
朝鲜王朝实录.国史委员会.2024-06-18
目录
概述
家族背景
人物生平
文学成就
遗教七臣
亲属成员
主要作品
史料记载
《朝鲜王朝实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