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伦兵,是
清代由
黑龙江地区少数民族编旗组成的
八旗军队。明末清初,居住在
黑龙江省中上游、精奇里江流域的鄂温克、
鄂伦春族、
达斡尔族等族,被清朝统称为索伦部。
崇德二年(1637年),黑龙江中上游的索伦部落首领
博木博果尔入贡称臣。崇德五年(1640年)五月,清朝在索伦部设八牛录。崇德六年(1641年),共编设了十六个索伦牛录,索伦部被列入满洲八旗组织。
索伦兵为清朝军队中的劲旅之一。每遇战事,索伦兵都被抽调出征,而且表现勇敢,屡建奇功,成为清军平定内乱、开疆拓土的先锋部队,如平定西北
准噶尔汗国部、
三藩之乱以及攻打
清平大小金川之战、
大小和卓等战斗中,都有索伦兵的身影。
明末清初,居住在黑龙江中上游、精奇里江流域的鄂温克、
鄂伦春族、
达斡尔族等族边民,被
清代统称为索伦部。
皇太极七年(1633年),精奇里江流域的达斡尔部落首领巴尔达奇内附。
崇德二年(1637年),黑龙江中上游的索伦部落首领
博木博果尔入贡称臣。
崇德五年(1640年)五月,清朝在索伦部设八牛录。崇德六年(1641年),共编设了十六个索伦牛录,索伦部虽然被列入满洲八旗组织,但是清朝针对索伦部牛录等官员制定了“官不得世袭,事不得自专”的政策,对其官兵一律实行给予“半俸”,同时还要派驻
满族将军、都统、大臣等官吏直接管辖。
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春,清廷决定从布特哈八旗中抽调500名
索伦镇青壮年兵丁以及500名
达斡尔族青壮年兵丁,共计1000名兵丁分两批西迁伊犁地区,负责当地的防卫事务。同治三年(1864年),新疆各地爆发大规模的农民变乱,变乱者开始攻击
索伦营,索伦营中的军民损伤惨重,不得不于11月弃城溃逃。有部分索伦营军民弃城突围后分三批退入俄国境内。光绪八年(1882年),清朝收复伊犁后,重新恢复了索伦营建制。
清政府为保持
八旗索伦骑射之长技, 以维护其人即为兵的传统,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开展以马步骑射技能训练为核心内容的军事教育,通过贡貂之役、春秋会操、旗学教育等各种方式和途径,对八旗索伦进行较为全面、系统的骑射教育。
清政府重视这种形式的骑射教育,通过贡貂猎貂这一制度化、经常化的狩猎生产实践活动,长期保持和强化八旗索伦的骑射技艺。八旗索伦的贡貂制度在清初编旗设佐过程中形成,,是清政府以八旗制度的组织形式加给索伦人的一项徭役和负担。
自
八旗索伦披甲当差后,清政府于每年春秋两季都安排他们进行一次集中、系统的军事训练,即春秋会操。
清政府利用
官学、义学等名目的八旗学校来对索伦子弟进行正规的文化教育和骑射技能训练。
索伦编入八旗后,成为
清代军队中的劲旅之一。每遇战事,索伦兵都被抽调出征,而且表现勇敢,屡建奇功,成为清军平定内乱、开疆拓土的先锋部队,如平定西北
准噶尔汗国部、
三藩之乱以及攻打
清平大小金川之战、
大小和卓等战斗中,都有索伦兵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