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派驻北京的办事机构
山东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是195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山东省人民政府派驻北京的办事机构,现为正厅级建制,下设办公室、综合业务处、接待处、签证处、经贸处5个处室和山东宾馆、泰山饭店、东方花园饭店3个企业化管理的单位。
单位简介
山东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强化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承担省委在京机构人员工委日常工作,指导全省在京机构、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统筹谋划、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山东省在京流动党员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山东省在京流动党员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加强在京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落实“双向共管”机制,为山东省在京务工人员提供权益维护、关爱帮扶、学习教育、就业创业培训指导、法律咨询及援助等服务。
(二)加强信息服务。加强与中央国家机关及北京市党政机关联系,按照省委、省政府授权,参加相关政务活动。密切与驻地党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经济团体的协调联络,搜集项目、科技信息,开展专题调研,重要情况及时整理分析形成报告,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和山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信息服务。
(三)加强“双招双引”服务。联络华北地区东北地区有关省市,对接国家京津冀一体化、雄安新区建设、东北振兴等战略布局,承担政务联络、经贸合作、科技协同创新等服务工作。承担山东省在京人才工作站建设,收集在京高层次人才信息,协助做好人才需求信息发布与对接工作,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山东省在京招才引智活动。
(四)加强宣传推介“山东”。服务山东省重大发展战略,宣传推介山东省招商引资政策措施、重大产业项目、文化旅游品牌、优秀山东制造产品,推动区域性经济合作和文化交流。
(五)加强公务活动服务保障。承担为住鲁两院院士、专家等高层次人才来鲁赴京开展公务活动提供出行等服务保障,组织邀请在京高层次人才来山东省考察交流。负责省级领导和省有关部门赴京人员从事公务活动的接待服务。
(六)协助做好驻地维稳工作,协助办理民族事务、突发事件和信访工作。加强对全省各市驻京联络处(办事处)的工作指导,统筹协调、密切合作,实现资源、信息共享,促进全省驻京工作的健康发展。
(七)承担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工作,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协助省直有关部门承担驻京政务联络、经济联络等服务工作。
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室、信息调研处、经济联络处、社会工作服务处、接待处等5个内设机构。机关党委负责办事处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参考资料
山东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章程.山东省人民政府.2022-08-12
目录
概述
单位简介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