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义江(1886—1969),字巨源,宁夏灵武人。
宁夏回族自治区著名
回族实业家。民国时期,何义江曾任宁夏省参议员和全国商务会代表等。
新中国成立后,何义江历任宁夏省工商联主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工商联主任、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常委等职务。在发展回族经济、支援国家经济建设、支援
抗美援朝战争等方面作出了很大贡献。
人物简介
何义江(1886年~1969年10月3日),字巨源,
灵武市崇兴寨人。何义江出身贫苦,17岁开始谋生,养家糊口,25岁贩运煤炭、食盐、粮食,资产渐丰。1969年在
吴忠市去世。
民国3年(1914年),何义江与人合资开办“义顺生”杂货铺,经销布匹、杂货、土特产,批发呢绒、绸缎及烟酒、
糖茶,资金累积约二十万
银元。
民国18年(1929年),杂货铺遭土匪抢掠而歇业,何义江又创办“义顺源”货栈,后改名“巨源恒”货栈,在吴忠堡等地设分店,主营批发,收购土特产。
经过几年的苦心经营,货栈的资金累积达三四十万银元,何义江成为河东富商。
仗义疏财
何义江仗义疏财,关心社会公益事业,出资新建灵武崇兴小学、灵武简易师范,颇具民望,被推选为灵武简易师范筹委会委员、
灵武市参议会议长。
1949年9月解放
吴忠市时,何义江为人民解放军捐献粮食,让房供水,迎接宁夏解放。
新中国成立后,何义江历任宁夏省人民政府委员、宁夏省工商联主任、甘肃省工商联副主任、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联主任、全国工商联常委。
兴办实业
何义江努力团结工商界人士,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经济恢复时期,他带头购买建设公债,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带头捐款捐物,支援
抗美援朝战争,修建宁夏面粉厂。他与李凤藻等人合资兴建吴忠建新织布厂、吴忠电厂;投资三万元,创建吴忠巨源织布厂。
1954年,何义江又投资四万元创建
吴忠市“巨源恒”商店。同年,他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与
李鸿等人协商,将建新、巨源、民生织布厂合并,成立新合织布厂。
1955年10月,何义江参加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听取毛泽东主席关于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座谈讲话后,将多年积蓄的三千余两黄金、六千多块
银元兑换成人民币,投入实业建设,此举受到甘肃省委、省政府的赞扬,在工商界反响强烈。
维护团结
何义江积极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带头维护民族团结,曾将
吴忠市、
灵武市一带有名望的阿訇邀请至家中座谈。
何义江团结党外人士,集资兴学。1960年,他
吕振羽人合资创建银川利群中学,并任校董事长、名誉校长。
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何义江遭受迫害,1969年在吴忠去世。1980年,组织上为何义江平反昭雪,自治区工商联在银川八里桥公墓集会,追念何义江。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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