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毓兴,历任香港新亚洲娱乐公司董事长,媒体人、制作人、经纪人。曾签约及代理经纪合作的艺人包括
张柏芝、
郑伊健、
林心如、
陈乔恩、5566等艺人。
1997年,余毓兴进入内地以“中国风系列演唱会”开启内地演出市场,曾任BMG国际唱片公司中国内地总代理商。2011年7月10日,余毓兴与
张柏芝签订为期8年的《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2013年6月,余毓兴离开
新亚洲娱乐。2014年10月,投资的台式娱乐主题餐厅在香港举行开幕礼 。2016年4月,余毓兴与新亚洲宣传企划总监姚颍超等人等到
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洽谈合作事宜。
2024年6月1日,发布了自己作词、作曲及演唱的音乐《
以犬之名》。6月3日,余毓兴发布新歌《六月战歌》。
人物经历
1997年,余毓兴进入内地以“中国风系列演唱会”开启内地演出市场,曾任BMG国际唱片公司中国内地总代理商,制作及发行过的唱片近千张,代理过的歌手包括
刘德华、
梅艳芳、
周杰伦、
张柏芝、
黄维德、
林心如等;曾签约及代理经纪合作的艺人包括
郑伊健、张柏芝、林心如、
陈乔恩、5566等艺人。
2011年7月10日,余毓兴与
张柏芝签订为期8年的《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由余毓兴担任张柏芝的全球唯一经理人。2013年6月,余毓兴离开香港新亚洲娱乐公司。次年10月,投资的台式娱乐主题餐厅在香港举行开幕礼 。
2016年4月,余毓兴与
新亚洲娱乐宣传企划总监姚颍超、新亚洲直属签约艺人男演员
黄维德、无锡广播电视台DJ云良一行人等到
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洽谈合作事宜。
2024年6月1日,发布了自己作词、作曲及演唱的音乐《
以犬之名》。6月3日,余毓兴发布新歌《六月战歌》,这首歌是为万千高考的学子而专门创作而成的,是一首加油打气歌,《六月战歌》将于6月3日在各大音乐平台同步上线,MV在
抖音账号上推出。
主要作品
出品发行艺人写真
参考资料:
投资制作电影、电视剧、小说
参考资料:
音乐制作、演唱
参考资料:
相关事件
追求张柏芝事件
2011年10月份,有传
新亚洲娱乐老板余毓兴施银弹政策追求
张柏芝,余毓兴对此反击绯闻报道,强调自己是有家室之人,太太跟张柏芝也是好朋友。他指责绯闻报道影响声誉,会交律师处理。余毓兴指绯闻完全是子虚乌有的事情,是荒唐至极的假新闻,他跟张柏芝是单纯的好朋友,也是老板与艺人关系。
《女神的新衣》诈骗事件
2014年7月,北京金牌经纪人
宫庭海与
张柏芝的经纪人、香港
新亚洲娱乐董事长余毓兴签订合同:应海颂集团邀请,张柏芝出任
东方卫视《
女神新装》栏目嘉宾。但张柏芝方面收了200万定金后,却爽约并未履行合同,由此引发了一场涉嫌合同诈骗的官司。对此余毓兴表示,宫庭海多次更改播出平台违约在先。张柏芝没有骗谁,这件事只是电视制作方与艺人的一般经济纠纷,不存在诈骗。
2014年12月,余毓兴针对《
女神新装》官司一事,在媒体采访时公开表明态度,怒诉
宫庭海颠倒是非,并与张柏芝同步发表律师声明,表示公司和
张柏芝将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绝不姑息宫庭海的不法行为。同时,余毓兴感谢传媒对此事的关注,但同时也恳求呼吁媒体在报道时谨慎处理,明辨是非。
余毓兴强调,此次官司纠纷纯属公司之间的民事经纪合约纠纷,整个《
女神新装》项目一直由他本人以及香港公司负责
张柏芝经纪事务的部门主管Emily与对方沟通,在得知对方更改播出平台做出一系列违约行为后,由他本人做出最终决定,委派律师终止合约,并保留法律追诉行为。因此,整个事件与张柏芝个人无任何关系,张柏芝也没有与
宫庭海以及对方相关任何人员有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接触和联系。所以,宫庭海所说的曾直接联系张柏芝并得到张柏芝本人答应出席《
女神新装》的说法,完全是子虚乌有的事情。同时,宫庭海在整个事件中刻意利用张柏芝来炒作,扭曲事实,行为相当可耻,因此,公司一定会利用法律手段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与不法行为斗争到底。
余毓兴同时透露,此次合约纠纷中还牵涉到公司与宫庭海早前的另一宗合约纠纷,牵涉的违约金额高达四百万元人民币,公司本已打算采取法律行动,但其后发现宫庭海因另一些经纪诈骗案而被逮捕并关押坐牢,公司在找不到其本人的情况下不得不暂停法律诉讼,现公司不排除将再次启动该法律诉讼的行为。
控告张柏芝事件
2020年7月,艺人
张柏芝,遭前经纪人和公司向法院控告,指张柏芝违反合约,收取逾1200万港币(约1085万人民币)片酬后,未有履行承诺拍摄电影,现要求她归还已收取的片酬、交代违约后与演艺有关的收入,并且
赔偿损失。
原告包括余毓兴和
新亚洲娱乐集团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被告为
张柏芝。入禀状透露,余毓兴与张柏芝于2011年7月10日签订为期8年的《全球独家经理人合约》,由余毓兴担任张柏芝的全球唯一经理人。合约订明,余毓兴同意预先向张柏芝支付合共港币4000万元(约3618万人民币)的片酬,换取张柏芝参与由余毓兴所安排的4部电影拍摄工作。
2012年5月,余毓兴与
张柏芝再签订《张柏芝两部电影片约合约》,两套电影片酬合共港币2000万元(约1809万人民币),而余毓兴已支付港币276万元(约249万人民币)予张柏芝。此外,AEG于2014年与张柏芝签订《全球独家演艺经纪协议(补充合约)》,以取代2011年签署的经理人合约。
余毓兴指
张柏芝未有履行两套电影的拍摄工作,要求张柏芝归还已收取的276万元片酬;AEG则指张柏芝自2015年5月起违反补充合约,要求张归还已收取的1000万港币(约904万人民币)片酬,并须交代由2015年5月至2019年7月9日期间与演艺工作相关的收入,同时要求张柏芝作出赔偿。
写歌辱骂张柏芝事件
余毓兴以唱作人身份推出全新单曲,单曲名为《
以犬之名》。在宣传作品时,余毓兴接受了媒体访问并称,创作这首歌是为了讽刺
张柏芝,没想到后来其拿钱却不按照合约拍戏。张柏芝工作室对此发布声明称,余毓兴制作的歌曲以及在接受采访时发表的言论均虚假,已损害张柏芝女士合法权益,会起诉至法院。并就合约问题做出回应,2014年7月14日,余毓兴伪造公章以张柏芝女士经纪人名义擅自对外签约,张柏芝女士已对该涉嫌违法行为发出律师函。
2024年6月3日,余毓兴就上述事件回应称:“张柏芝工作室声明一和二的内容完全扭曲事实,纯属虚假,严重损害到本人的公众形象和利益,并会对本人造成在控告
张柏芝官司中的司法公正的伤害性,因此本人现在在此被迫回应以还清白。”
余毓兴与张柏芝在2011年7月10日签订了为期8年的独家经理合约。2014年,AEG Entertainment与张柏芝签订补充协议,并于同年8月5日举行了四人会议确认合约内容,有录音记录作为证据。因此,张柏芝工作室的声明与事实不符,误导了公众和法院。余毓兴及AEG将采取法律行动。余毓兴声明自己从未伪造张柏芝的公章,张柏芝的所有工作合同都是由他或他授权的公司签署,并经过张柏芝确认后生效。每笔收入都由Emily周静怡确认后汇至指定账户。张柏芝的收入从2011年持续到2015年,直到她开始失联并公开违约,与她的指责不符。自2011年签约以来,余毓兴和AEG entertainment limit从未收到张柏芝的任何法律诉讼。目前唯一的诉讼是与张柏芝相关的案件,由我与AEG entertainment limited于2020年共同起诉她违约并要求返还签约定金及赔偿。这是目前的单一诉讼。
最后余毓兴郑重呼吁
张柏芝小姐改过自新称:“虽然你的行为严重伤害了我,令人震惊,但只要你真心悔改,我愿意原谅你。从2011年到2024年5月30日,这13年间,尽管遭受了背叛,我从未在公共场合或媒体上说过你的坏话。网络记录一切,大家可以查证,这漫长的13年里,我是否在媒体上对张柏芝发表过负面言论。因此,我对你已经仁至义尽。请你不要再执迷不悟,这是我最后的善意和提醒。 张柏芝工作室的声明要求停止低级手段和媒体恐吓。艺人是普通人,应受媒体监督。余毓兴表示,从6月1日起,他的话都是真实的,并愿承担法律责任。请张柏芝终止冷暴力行为,所有法律后果他将独自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