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穆家峪村隶属于北京市
密云区穆家峪镇。全村2.88平方公里,517户,1220口人。曾被评为密云县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
概述
南穆家峪村隶属于北京市密云县穆家峪镇,是修建
密云水库的移民村,是一个历史悠久,明末清初始建的村庄。
交通地理
南穆家峪村位于北京市密云县东北部,距首都北京70公里,距密云县城10公里,北环密云水库,南临
101线国道,东有北京市水源水厂取水站,西是去密云水库观光游览的穆九公路,是穆家峪镇政府所在地。
村庄规模
全村2.88平方公里,517户,1220口人,党员86人,村民代表53人,有耕地745亩,人均只有5分地。
法制建设
过去的南穆家峪村,由于忽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社会秩序比较混乱,经济发展速度缓慢,民事纠纷接连不断,经常发生治安案件,是
穆家峪镇有名的“乱村”、“穷村”。
“三五”普法以来,该村党支部、村委会十分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采取“三上”、“两进”、“一提高”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三上”是指上杆、上墙、上台,利用广播、板报、村务公开栏、党员活动室、妇女之家、文明市民学校,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站,
数字影院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科技、文化知识及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还成立了法制宣传文艺演出队,演出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节目,“文艺搭台、法律唱戏”,寓教于乐,使全村干部群众在娱乐中受到法律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两进”是指法制宣传资料进家庭、进学校,形成了以父母教子女,教师教学生,学生带家长的家庭学法的良好氛围。“一提高”是指提高普法效果。增强全村干部群众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仅如此,该村还经常组织干部群众举行“法律知识”大赛,使村民掌握了很多法律知识,收到了很好的法制宣传效果,被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评为“三五普法先进集体”。
“五五”普法以后该村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村民安居乐业为切入点,以增收致富为落脚点,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继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在
密云区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以及
穆家峪镇司法所的积极帮助下,建成了“千米法制宣传墙”,在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百姓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效果。经过多年的不断努力,在县委、县政府、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共同努力下,在全村党员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初步的发展成果。
现在的南穆家峪村继续坚持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以农民增收致富为落脚点,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时俱进、奋力拼搏,大力弘扬“脚踏实地、同心创业、自觉奉献、勇于争先”的
密云区精神。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和谐新家园、科学发展谱新篇。初步实现了:幼有所教,壮有所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玩有场地,乐有场所,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今后的发展思路:
商贸饮食一条线 绿树成荫连成片
清清河水绕村转 四通八达真方便
环境优美真好看 灯光明亮好视线
文明礼仪要做好 遵纪守法要记牢
科学发展谱新篇 建设和谐新家园
干部群众同心干 美好愿望早实现
获得荣誉
1991——1995年被评为
密云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1992年——1993年被评为密云县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
1997年被评为密云县先进基层党组织、
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北京市先进治保会标兵
1998年被北京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首都文明村
1999年被评为北京市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单位
2000年、2001年、2006年、2008年先后被评为
穆家峪镇“五好”党支部
2001年——2005年被评为北京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2002年——2003年被评为穆家峪镇依法治村先进村
2004年被评为北京市民主法治示范村
2007年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2008年被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评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
2009年被评为穆家峪镇文体工作先进集体
2009年实现全村经济总收入2888万元,人均收入1.08万元
2010年被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证局评为管理民主先进村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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