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仪(1517年-1572年),字子象,号南宇,浙江钱塘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
辛丑进士。历任翰林
编修、
侍讲学士、南京翰林院掌院、太常卿、国子监事、礼部右侍郎、吏部、教习
庶吉士等职。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代
高拱任
礼部尚书,参与定订诸大典礼。
隆庆六年(1572年),兼任
文渊阁大学士。
高仪,嘉靖二十年(1541年)进士。选庶吉士,授
翰林院编修。历侍讲学士,掌南京翰林院,官太常卿。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官礼部尚书,家中失火,苦无经费重建,遂借住友人家中。后引疾归。隆庆六年(1572年),以高拱推荐,起以故官侍
东宫讲读。隆庆六年(1572年)五月二十六日,
朱载坖病危,召高拱、
张居正及高仪三人为顾命大臣。是年六月十六日,张居正联合
冯保将
高拱赶出朝廷。高仪寝食不安,月余
呕血死。著有《高文端奏议》。
张廷玉等《明史》:“仪性简静,寡嗜欲,室无妾。旧庐毁于火,终身假馆于人。及没,几无以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