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理论是一种哲学概念,探讨了静止与运动之间的关系。这一理论认为,当一个物体与其他物体不存在单向或多向联系时,它可以被视为静止的。这种静止状态既可以是绝对的,也可以是相对的;可以是有条件的,也可以是无条件的;可以是暂时的,也可以是永恒的。
矛盾理论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
马克思主义者的观点。他们认为,矛盾中的统一性和斗争性都有其绝对和相对的一面。
矛盾双方能够共存并相互作用,这表明它们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从而体现了它们之间的统一性。然而,对于矛盾对立的双方是否存在绝对和相对之分,
卡尔·马克思理论者如毛泽东和列宁并没有明确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