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王墓》,出自晋代干宝的志怪小说集《搜神记》卷十一。此篇故事在《列士传》《吴越春秋》《越绝书》《博物志》《列异传》等书中均有记载,文字各异,以《搜神记》所记最详,文辞亦佳。
《三王墓》叙述巧匠干将莫邪为楚王铸剑,却惨遭楚王杀害,其子赤长大后为父报仇的故事。该篇小说反映了楚王的残暴,歌颂了底层民众不屈不挠的反抗精神和客拔刀助人、甘愿赴死的侠义精神。赤为复仇,自刎赴死,客路见不平,以死除暴。两人皆生死不惧,遂成功除暴复仇。小说将血亲复仇的主题上升到反抗强权暴力的高度,使得复仇的合理性、正义性大大增强,同时也使得小说具有崇高、悲壮之美。
在艺术上,《三王墓》具有较为完整的结构、曲折离奇的情节和奇特丰富的想象,人物对话简洁生动,结局出乎意料,又合情合理
原文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欲杀之。剑有雌雄。其妻重身当产。夫语妻曰:“吾为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往必杀我。汝若生子是男,大,告之日:‘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王大怒,使相之。剑有二,一雄一雌,雌来雄不来。王怒,即杀之。
莫邪子名赤,比后壮,乃问其母曰:“吾父所在?”母曰:“汝父为楚王作剑,三年乃成。王怒,杀之。去时嘱我:‘语汝子出户望南山,松生石上,剑在其背。’”于是子出户南望,不见有山,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即以斧破其背,得剑,日夜思欲报楚王。
王梦见一儿,眉间广尺,言欲报。王即购之千金。儿闻之亡去,入山行歌。客有逢者,谓:“子年少,何哭之甚悲耶?”曰:“吾
干将莫邪子也,楚王杀吾父,吾欲报之。”客曰:“闻王购子头千金。将子头与剑来,为子报之。”儿曰:“幸甚!”即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客曰:“不负子也。”于是尸乃仆。
客持头往见楚王,王大喜。客曰:“此乃勇士头也,当于汤煮之。”王如其言煮头,三日三夕不烂。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客曰:“此儿头不烂,愿王自往临视之,是必烂也。”王即临之。客以剑拟王,王头随堕汤中,客亦自拟己头,头复坠汤中。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
注释
[ 1 ]本篇选自《
搜神记》卷十一。巧匠干将莫邪为楚王铸剑,反而被杀,其子为复仇而献头,客为代其复仇而自刎,被压迫者的复仇精神在作品得到了强烈的体现。
干将莫邪是古代著名的铸剑师,姓干将,名莫邪。一说干将、莫邪是夫妻两人:干将是夫,莫邪是妻。
[ 2 ]重身:有身孕,因怀孕是身中身,故名重身。当产:临产,将要生产。
[ 3 ]将:带。往:去。
[ 4 ]相:察看。
[ 5 ]比后壮:等到后来长大了。比,等到。
[ 6 ]石低:“低”疑应作“砥”。石砥,柱下基石。
[ 7 ]报楚王:为父寻楚王报仇。
[ 8 ]眉间广尺:两眉相间宽达一尺。广,宽。
[ 9 ]购之千金:悬赏千金捉拿他。购,悬赏。
[ 10 ]亡去:逃离。
[ 11 ]行歌:且走且唱。
[ 12 ]幸甚:太好了。
[ 13 ]刎:割,谓以剑割头。
[ 14 ]立僵:谓尸体僵硬,直立不倒。
[ 15 ]仆:向前倒下。
[ 16 ]镬(huò):形似鼎而无足,
秦汉时用作烹人刑具。
[ 17 ]踔(chuō):跳跃。
[ 18 ]踬目:疑应作“目”,睁大眼睛瞪人。
[ 19 ]临视:近看。
[ 20 ]拟:以刀箭对准人作砍杀状。此处有砍、割之意。
[ 21 ]
汝南郡,汉郡名,治所在
上蔡县(今
河南省上蔡西南)。北
宜春市县,在今河南省
汝南县西南,西汉时名宜春,
东汉时改名北宜春。
译文
楚国的
干将,
莫邪夫妇给楚王铸剑,过了三年才铸成。楚王发怒,想要杀掉他。铸成的剑有雌雄两柄。干将的妻子莫邪怀有身孕,即将临产。干将对妻子说:“我替王铸剑,过了三年才铸成。王发怒,我去送剑,王一定会杀我。你生下孩子,假若是个男孩,等他长大成人,告诉他说:‘出门望着南山,
松树长在石头上,剑就在松树背上’。”于是干将就带着雌剑去见楚王。楚王大发脾气,派人察看干将带来的剑。剑有两柄,一雄一雌。
干将莫邪只带来了雌剑,雄剑却没带来,楚王发怒,就把干将杀了。
干将和
莫邪的儿子名叫赤,等到赤长大成人,就问自己的母亲说:“我的父亲在什么地方?”他的母亲说:“你父亲替楚王铸剑,过了三年才铸成,楚王发怒,杀了他。他临离家时嘱咐我:‘告诉你的儿子,出门望着南山,松树长在石头上,剑就在松树背上’。”于是赤出门向南望,看不见有山,只看见堂前
松属屋柱竖立在石砥之上。赤就用斧头砍开松柱的背面,拿到了剑,日夜想着向楚王报父仇。
楚王梦见一年青人额头很宽,说是想要报仇。楚王就悬千金重赏,捉拿这年青人。赤听到这个消息就逃走了,逃进山中边走边唱。一个游客遇见赤,对赤说:“你年纪这么小,为什么哭得这么悲伤呢?”赤回答说:“我是
干将和
莫邪的儿子,楚王杀死了我的父亲,我想给他报仇。”游客说:“听说楚王悬千金重赏要得到你的头。把你的头和剑拿来,我替你向楚王报仇。”赤说:“好极了!”马上就自杀,割下头,两手捧着头和剑送到游客面前,身躯直立不倒。游客说:“我不会辜负你。”于是赤的尸身才倒下。
游客拿着赤的头去见楚王,楚王非常高兴。游客说:“这是勇士的头,应当在滚烫的镬中把它煮烂。”楚王就按着游客的话来煮头,煮了三日三夜还没煮烂。头还从滚烫的水中跳起来,瞪大眼睛,显出怒气冲冲的样子。游客说:“这年青人的头煮不烂,希望大王亲自到镬旁观看,这头就一定会煮烂。”楚王就到镬旁看。游客用剑对准楚王的头砍下去,楚王的头随着剑势掉入沸水中。游客也对准自己的头砍下,头又坠入沸水中。三个头一起煮烂了,不能识别。人们只好从沸水中分出烂肉和三个人头一块儿埋葬,所以笼统地称作三王墓。地点在现在
汝南县境内的北
袁州区。
搜神记
相传楚
干将莫邪为楚王铸剑,剑成,楚王杀干将。莫邪子为报父仇计,自刎死,以头付客献之楚王。楚王令煮之,不烂;客请王往观之。至,客剑斩王,头堕锅中;客自杀,头亦堕锅中,"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见晋干宝《
搜神记》卷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