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华,1959年至1970年先后在宛南小学、
上海市枫林中学读书,1971年至1980年在崇明
东平镇22连工作,生前是上海硅酸盐制品厂保卫科护厂队队长。
在厂期间,于1981、1982、1989年多次被评为厂先进生产者。 1984年刘国华调入保卫科护厂队,在护厂工作中,他忠于职守、任劳任怨,一丝不苟,敢于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1988年8月,硅酸盐制品厂水泥车间接连发生盗窃案,犯罪分子撬开车间办公室、更衣室、窃走电风扇、现金、饭菜票等,更严重的是两只可控硅被拆除窃走,造成车间停产。刘国华主动请战,接受保卫科布置的守候伏击任务。9月1日凌晨,当犯罪分子徐林宝在第八次作案时,被刘国华等人当场抓获,徐被公安机关劳动教养。
1990年被评为
闵行区内保系统优秀警卫护厂队员,1993年被评为厂、总公司和局级先进生产者。
当天深夜11时45分,一伙罪犯再次窜来现场盗窃作案,被刘国华等护厂队员发现。为捕捉罪犯,刘国华紧追不舍,冲在最前面,冒着
摄氏度零下6度的低温,奋不顾身跳入冰冷刺骨的
黄浦江中,与罪犯英勇搏斗,因寡不敌众,不幸以身殉职,光荣牺牲,时年4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