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遵宪
明朝工部尚书
刘遵宪(1575~1644),直隶省大名府(今
河北省
大名县
刘军庄)人,
明朝
工部尚书。
万历
三十二年,登
进士
,授兵部郎中。万历四十三年,任
山东省
副使、陕西兵备副使、陕西按察司副使。
天启
元年,担任陕西按察使司副使,后升按察使。
人物介绍
天启三年,兼右
佥都御史
,
巡抚
大同市
。天启五年,担任
兵部侍郎
,授
太子太保
。崇祯七年,担任工部尚书。
方志记载
刘遵宪(1575~1644),字可权,大名人。明万历三十二年(1604)进士,历寿张、滋阳知县,升户部主事,改兵部,进职方郎中。守职纯正,人不敢以私请托。曾任
兵部尚书
、工部尚书,加太子太保。时政峻刻,阁部大臣因罪去者七十余人,刘遵宪独以清端受知,全身而退。
个人作品
著有《挥尘集》、《
会心录
》、《云西桥稿》、《恕醉斋集》、《归田小记》、《筹边余咏》、《友声亭集》等。
参考文献
^ 神宗
爱新觉罗·奕詝
实录 ,535卷
^ 熹宗实录 ,8卷
^ 熹宗实录 ,31卷
^
朱由校
实录 ,65卷
^ 熹宗实录 ,87卷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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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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