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可前
张可前
初任瑞州府推官。累官至副都御史。后提至兵部任职。
正文
张可前清代官员。字著汉。江陵县人。
顺治九年(1652年)进士。初任瑞州府推官。勘问刑狱认真,平反许多冤案。升为吏部主事,不久迁任郎中。累官至副都御史。当时江汉区一带水患很多,荆、安两府多次协作修筑江汉两堤,但屡筑屡溃。他建议两府分段负责修筑,以免相互推诿;此后所修堤防趋于稳固。曾上书建议在兰州设将军,以控制河西边境;被采纳。后提至兵部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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