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可受(1559年—1620年),一名汪静峰,字以虚,号以峰。
黄梅县独山汪革人。1580年(明万历八年)
进士,初任浙江金华令,旋升
礼部主事,后历任
员外郎、郎中,
江西省吉安
知府,
山西省提学副使,江西右参政,
山东省霸州兵备道,山东按察使,顺天府尹,
大同巡抚,
兵部侍郎等职。总督、
辽宁省、
保定市等处。
汪可受在任四十年以守操自律称闻。1592年(万历二十年)知
吉安县时,修白鹭州书院;1609年(万历三十七年)任
陕西省布政使时,于宝庆寺高“联会讲”,诣会听讲者众,改寺东“小悉园”为关中书院;1610年(万历三十八年)祭拜恩师
李贽,树立《卓吾老子碑》。并作墓碑记。后人为纪念汪可受于挪步园内建有可受祠。
1619年(万历四十七年)因病辞职告老还乡。1620年(明
泰昌元年)冬在紫云山
挪步园病逝,享年61岁。赠
兵部尚书,旌表为“天下清廉第一”。葬于张林镇茅栗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