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通韵
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
《中华通韵》是中华诗词学会组织研制的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是新中国语言体系中的新韵书。该书由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于2019年3月审定通过。
2019年11月1日,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中华通韵》正式实施。
发展历史
2019年3月,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中华通韵》。
2019年11月1日,国家语委语言文字规范《中华通韵》正式实施。
功能特点
该规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汉语拼音方案》《通用规范汉字表》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为依据,以音韵学理论和诗词创作实践为基础,有利于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更加热爱、学习和创作诗歌,也有利于专家学者对新韵作品的研究,是适应语言发展变化和时代进步的重要成果和新时代中华传统诗词持续发展的新标志。
使用要求
该规范的实施不会取代旧韵书,将在尊重个人选择,“知古倡今、双轨并行”的原则下,与当前使用的旧韵书并存。
社会意义
提倡和引导使用《中华通韵》,将推动中华诗词新韵使用的规范化,更好地满足新时代韵文需求,助力全民族文化素养的提升,促进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传播和发展。
目录
概述
发展历史
功能特点
使用要求
社会意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