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
汉成帝刘骜年号
阳朔是西汉刘骜的第三个年号,共计4年,公元前24年至公元前21年。
史料记载
改元阳朔
汉书》记载
河平)四年春正月,匈奴单于来朝。
赦天下徒,赐孝弟、力田爵二级,诸租赋所振贷勿收。
二月,单于罢归国。
三月癸丑朔,日有蚀之。
光禄大夫博士嘉等十一人行举濒河之郡水所毁伤困乏不能自存者,财振贷。其为水所流压死,不能自葬,令郡国给*椟葬埋。已葬者与钱,人二千。避水它郡国,在所冗食之,谨遇以文理,无令失职。举*厚有行、能直言之士。
壬申,长陵临泾岸崩,雍泾水
夏六月庚戌,楚王嚣。
山阳火生石中,改元为阳朔。
阳朔元年
阳朔元年春二月丁未晦,日有蚀之。
三月,赦天下徒。
冬,京兆尹王章有罪,下狱死。
阳朔二年
二年春,寒。诏曰:“昔在帝尧,立羲、和之官,命以四时之事,令不失其序。故《书》云‘黎民于蕃时雍’,明以阴阳为本也。今公卿大夫或不信阴阳,薄而小之,所奏请多违时政。传以不知,周行天下,而欲望阴阳和调,岂不谬哉!其务顺四时月令。”
三月,大赦天下。
夏五月,除吏八百石、五百石秩。
秋,关东大水,流民欲入函谷、天井、壶口瀑布、五阮关者,勿苛留。遣谏大夫博士分行视。
八月甲申,定陶区王康薨。
九月,奉使者不称。诏曰:“古之立太学,将以传先王之业,流化于天下也。儒林之官,四海渊原,宜皆明于古今,温故知新,通达国体,故谓之博士。否则学者无述焉,为下所轻,非所以尊道德也。‘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丞相御史其与中二千石、二千石杂举可充博士位者,使卓然可观。”
是岁,御史大夫张忠卒。
阳朔三年
三年春三月壬戌,陨石东郡,八。
夏六月,颍川铁官徒申屠圣等百八十人杀长吏,盗库兵,自称将军,经历九郡。遣丞相长史御史中丞逐捕,以军兴从事,皆伏辜。
秋八月丁已,大司马、大将军王凤薨。
阳朔四年
四年春正月,诏曰:“夫《洪范》八政,以食为首,斯诚家给刑错之本也。先帝农,薄其租税,宠其强力,令与孝弟同科。间者,民弥惰怠,乡本者少,趋末者众,将何以矫之?方东作时,其令二千石勉劝农桑,出入阡陌,致劳来之。《书》不云乎?‘服田力啬,乃亦有秋。’其之哉!”
二月,赦天下。
秋九月壬申,东平县王宇薨。
闰月壬戌,御史大夫于永卒。
参考资料
汉书成帝纪.国学网.2024-09-19
汉书.古诗词网.2024-09-19
目录
概述
史料记载
改元阳朔
阳朔元年
阳朔二年
阳朔三年
阳朔四年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