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槐森
清朝时期官员
黄槐森(1829—1902),字作銮,号植庭。广东省香山县黄梁镇荔枝山人(今斗门区乾务镇荔山村)。
清咸丰十一年(1861)参加省城乡试中举人,翌年举进士,授翰林庶吉士,在翰林院国史馆编清史。后历任山东省御史、云南道刑科给事史。
清光绪元年(1875)任给事中郎官,翌年被选任直隶大顺广道,因母丧回籍守孝。旋复出,先后任四川川北道、云南迤东道、贵州省按察使、护理巡抚广西壮族自治区布政史、护理广西巡抚。(注:概述图来源自)
简介
黄槐森于清咸丰十一年(1861)参加省城乡试中举人,翌年举进士,授翰林庶吉士,在翰林院国史馆编纂清史。后历任山东道御史、云南道刑科给事史。
清光绪元年(1875)任给事中郎官,翌年被选任直隶大顺广道,因母丧回籍守孝。旋复出,先后任四川川北道、云南迤东道、贵州按察使、护理巡抚、广西布政史、护理广西巡抚。
继升云南巡抚,不久调任广西巡抚。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以72岁高龄辞官还乡,翌年正月病逝。
在40年的仕途生涯中,黄槐森以刚正清廉闻名。直言敢谏,曾多次向朝廷上书,陈述应兴应革建议,揭发营私舞弊官吏,引起朝廷重视。同时,较为关心人民的疾苦,在家乡多有善举,获乡人称赞。
生平
黄槐森父亲杰,通经史。出身于书香门第的黄槐森,自幼勤奋好学,通读诸子百家,才思敏捷,才华出众,与兄黄德森同年考中秀才。
清咸丰十一年(1861)槐森中举人同治元年(1862)考中进士,殿试中被钦点为翰林。历任翰林院国史馆编修山东省御史、云南道刑科给事中、顺天文武乡试监考官,文武会试监试官、考试汉学教习官、直隶大顺广道、四川川北道、云南迤东道、贵州省按察使、护理巡抚、广西布政使、护理广西巡抚、云南巡抚、广西巡抚。
槐森以文学侍从内务官员,累升给事中至发外官至抚台,皆因其文才华实,关怀国是,勤于上疏奏陈形势,分析时局利弊,又能提出中肯的处置措施,深得皇帝赞许与宠信,多有采纳其疏。奏章疏陈凡十数万言,因火焚毁,故无传。
他能体察民情,恪遵官守,为国家兴利除弊;任职所到,为地方兴修水利,整治社会治安,发展教育事业等,做出了为人们称道的政绩。
黄槐森“工书善画,为文皆戛戛独造原本经文,惜稿不传”。光绪二十七年(1901)4月,黄槐森以七十二岁高龄辞官还乡,为褒扬黄槐森为官40年政绩,朝廷向他颁发《奉天命》诏书,次年病故。
家庭
槐森长子黄昌元为荫生选授二品衔,发贵州省候补道;次子黄福元为太学附生未任事;三子黄庆元为附贡,选授陆军部主事,赏花,四品衔。
参考资料
黄槐森-斗门区清代人物专题.斗门区清代人物专题.2022-01-28
目录
概述
简介
生平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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