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地段
反映传统风貌或民族特色的地区
历史地段是指保留遗存较为丰富,能够比较完整、真实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或民族、地方特色,存有较多文物古迹、近现代史迹和历史建筑,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地区。
历史沿革
历史地段在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中占有地位。国际上对历史地段的保护始于20世纪60年代,尽管欧洲文物保护立法早在19世纪末就开始了,但对历史街区的保护相对较晚。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经济复苏和社会对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提高,保护范围逐步扩大,从单一建筑扩展到周边环境乃至整个历史地段。法国于1962年颁布《马尔罗法令》,正式确立了历史地段的保护概念,并在1975年的《城市保护法案》中明确了市中心区的保护。目前,法国拥有国家级保护区85处,总面积约为5000公顷。英国于1967年公布《城市文明法令》,规定将具有特殊建筑艺术价值和历史意义的地区划分为保护区。这些保护区由城市规划部门指定,国务大臣也有权直接指定。自1976年以来,英国已设立了7300个保护区,覆盖城市中心区、广场、传统街道和乡村。日本在1975年修订《文化财保存法》,加入了保护传统建筑群的内容。法律规定,对于传统建筑集中的地区,应由市政府规划部门通过城市规划将其确定为保护区。国家会选择价值较高的区域定为国家级保护区,即“重要的传统建筑群保存地区”,目前已设立43处。新加坡自1989年起开始划定保护地区,旨在成片保护旧城区的传统特色街区。法律规定,保护建筑物的外观不受限制,但允许更改其使用功能。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