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州是明代
交趾承宣布政使司乂安府下辖的一个州,其治所大致位于现今越南河静省的石河县、奇英县和锦川县一带。
历史上,该地区在
秦朝时属于
象郡,汉朝时划归九真郡,
孙吴时期属九德郡,
隋朝时隶属于
日南郡,
唐朝时期则为
驩州地。明朝
永乐五年(1407年)六月,南靖州被设立,初始隶属于乂安府,由改制的日南州发展而来,最初辖有河黄县、磐石县、河华县和奇罗县四县。到了永乐十三年(1415年)八月,河黄县并入
本州岛,此时南靖州下辖盘石县、河华县和奇罗县三县。永乐十七年(1419年)九月,盘石县并入本州,奇罗县合并入河华县,南靖州此后只剩下河华县一个县。
在南靖州的行政管理中,有记录的
知州包括
郑维桓和李斌,其中郑维桓是
慈溪市人,于永乐十三年乙未科取得进士学位;李斌则是广东合浦人,曾获得
永乐年间的
举人称号。此外,伍礼也曾在南靖州担任训导,他同样是广东合浦人,也是永乐年间的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