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开始,关德兴将“宝芝林”作为字号进行使用。2004年,关德兴后人改组成立香港宝芝林集团。2005年,“香港宝芝林”品牌开始进入中国内地;此后,又投资成立了厦门宝芝林公司并建设中成药生产基地。2023年,
河源市某宝芝林中医院因未经授权使用“宝芝林”品牌进行宣传和经营,被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构成不正当竞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20万元。
1895年,
关德兴对“宝芝林”进行商业化运营并创办了“
香港特别行政区宝芝林”品牌,主要使用在跌打医馆等服务与保健食品等商品上。1986年开始,关德兴将“宝芝林”作为字号进行使用。1994年10月,香港宝芝林公司开始在店铺中使用关德兴儿子关汉泉创作的“宝芝林POCHILAM及图”美术作品。2004年,关德兴后人改组成立香港宝芝林集团。2005年,“香港宝芝林”品牌开始进入中国内地展开宣传;此后,又投资成立了厦门宝芝林公司并建设中成药生产基地。
宝芝林为香港宝芝林集团旗下的品牌,该公司始创于1895年,总部位于中国香港。截至2022年,宝芝林的业务包括国医国药、养生健康、影视传媒、国学国术、美妆服饰、养老地产六大板块;具备四大品牌效应——民族品牌、爱国品牌、慈善品牌、国际品牌。
2023年,
河源市某宝芝林中医院以“宝芝林”名义注册企业名称,并持续利用微信公众号以“宝芝林”名义对外宣传,其对外发布招聘信息“医院简介”中使用“宝芝林中医院是由香港宝芝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与某宝芝林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倾心共同打造的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一级中医院”的文字表述。宝芝林中医院建筑物外观楼顶使用“宝芝林”大型广告牌,店铺大门上方悬挂“
香港特别行政区寳芝林”牌匾;室外玻璃展区使用圆形“寳”字加人形图形加数字1895图案及“寳芝林中翳”文字标识,医院的车辆外观印刷“宝芝林”字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为,宝芝林中医院在店招和店内装潢等多处使用“宝芝林”字样,结合其使用“香港寳芝林”,宣称“宝芝林正式落户
河源市”“由香港宝芝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与宝芝林投资公司共同倾力打造”等与原告及其关联公司存在特定关联的名称和宣传信息,其行为足以引起消费者的混淆,使消费者误认为宝芝林中医院系原告正规授权经营店或与原告及其关联公司存在特定联系,获得了不正当的竞争优势。之后结合侵权行为的性质、主观过错程度、侵权时间、“宝芝林”商誉等因素,判决宝芝林投资公司、宝芝林中医院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