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奇,男,江苏扬州人,1953年12月出生。196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10月毕业于云南外语学院英语专业,分配到集美航海学校任教。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人道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
欧洲法研究所所长 .出生于1953年12月,其履历包括在欧洲和
美国的留学经历、我国外交部任外交官经历、
联合国高官经历等。曾是
国际刑事法院惟一中国籍的检察官,也是新中国1949年成立后第一个在国际司法机构出庭并进行法庭辨论的中国法律专家。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践经验,对国外司法制度和西方人文环境都非常熟悉。其
英语、
法语也极其流畅。现为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
1982年2月考取
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1987年7月获
巴黎大学法学院“
国际法”博士学位。1988至1994年任我国外交部正处级外交官,曾被外交部评为“跨世纪优秀干部”。
1994至2001年出任联合国
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联合国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上诉检察官助理办事员,主办和经办国际上重大案件多起。是
联合国两个国际刑事法庭中唯一来自中国的工作人员。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导师,兼任国际检察官协会(荷兰海牙)成员。
朱文奇多年从事《国际法》研究工作,在
海牙国际法庭工作多年,是国际法庭唯一一位来自中国的法官,具有丰富的《国际法》运用、实践经验。
国际人道法(战争与武装冲突法)、
国际法下的罪行、国际刑庭的理论和实践、国际刑事诉讼程序研究
--世界著名的国际人道法刊物《国际红十字评论》(《International Review of the Red Cross》)(
日内瓦)编委;
在国外学习期间,曾两次获得“
法国优秀科研奖”(“Prix Nogaro” and “Prix Dupin Ainé”)。其博士论文,被
巴黎大学评为该学校1986-1987年度最佳论文,获“最佳论文奖”(La Meilleure Thèse de l’Année universitaire 1986-1987)。在
联合国国际刑事法院工作期间,由于
英语和
法语的流畅,在考试(分笔试、口试)得优秀成绩后、获联合国“语言精通证书”(Language Proficiency Certific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