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葆田
清末时期的官吏
孙葆田(?—1911)是清末官吏、学者,出生于荣成市。他字佩南,是一位藏书家,晚年寄居于潍县。孙葆田于同治十三年(1875)考中进士,后被任命为刑部主事。1882年(光绪八年),他改任知县授宿松县。孙葆田勤政爱民,时常被称为“妻事纺织,室中萧然如寒士”。
主要介绍
孙葆田(1840 —1911) 字佩南。山东省荣成柳林镇人。清末官吏、学者、藏书家。晚年寄居潍县。同治十三年(1875)进士,授刑部主事,1882年(光绪八年)改任知县铨授安徽宿松。他勤政爱民,时谓“妻事纺织,室中萧然如寒士”。1885年分校江南乡试,调署合肥市知县。时李鸿章弟子之侍从横行乡里,以逼债殴人致死,恐县吏为豪强胁迫,遂亲往验尸。终得致命状,人谓“包拯复出”。后有御史劾其误致人死罪,诏巡抚陈彝澄清真相,遂免归。数年后,安徽清丈民田,巡抚福润调其主事,辞不赴。后历主山东尚志书院、河南大梁书院。山东巡抚李秉衡上疏陈其学行,赐予五品卿衔。与王懿荣陈介祺罗振玉高鸿裁等人为文字交。其先祖有藏书数万卷,到葆田时已经散佚过半,任通志局总时,搜集了不少古籍,藏于“山渊阁”、“问经精舍”、“山对斋”中。山东省藏书家徐坊曾观看过他的藏书,并赠送古籍《皇甫持正文集》1部。校刻有《孙明复小集》、《春秋会义》、《孟子注》等,辑有《孙氏山渊阁丛刊》,收书9种。热心于文化建设,1909年,山东省图书馆初创之际,尽力搜集图书文物,并撰《山东创建图书馆记》一文,是山东省图书馆建馆的最初记载文献。曾两度总纂《山东通志》 ,至1910年成书百余卷。1911年1月30日卒于潍县。著有《孟子编略》《校经室文集》、《汉儒传经考》、《岁余偶录》、《曾南丰年谱》、《孟子编略》、《两传经考》、《曾南丰年谱》、《毛尚书奏稿》等几十种。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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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