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力贸易是16世纪至20世纪初西方殖民者掠夺、贩卖中国人口为奴隶的罪恶活动。16世纪西方殖民者来到中国沿海后,开始掠卖华工的活动。19世纪初至
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
葡萄牙、
西班牙、
荷兰等国商人掠夺、偷运华工出口的活动猖,称其为“苦力贸易”。中英鸦片战争后,英、美、法等国商人加入在中国东南沿海地区掠卖华工的行列。他们在通商口岸设立“猪仔馆”、“
客栈”、“囤船”等设施囚禁苦力。
在
厦门市、澳门、
香港特别行政区等地设立掠卖人口的洋行。由于奴隶贸易受到世界舆论的谴责和非洲黑人奴隶供应减少,19世纪中叶以后,外国人贩子打着“契约华工”的招牌,采取欺骗手段,使华工签订卖身契约,将其运到国外。
咸丰十年 (1860年) 的中英、中法《
北京条约》,
同治七年 (1868年) 的中美《蒲安臣条约》,规定
清朝不得阻止华工出境,使外国掠卖华工活动披上合法外衣,更加肆无忌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