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过云,1955年3月22日出生,是1982年2月3日至1982年7月的连环杀人分尸案的作案人。 因每逢大雨便出来作案,林过云就变成
香港特别行政区冷血杀手雨夜屠夫,林过云所犯下的案件被称为
雨夜屠夫案。
1982年2月3日,林过云将大华夜总会领班陈凤兰用铁线勒死,之后进行分尸。1982年5月29日凌晨5时许,林过云将陈云洁用电线勒死。6月17日,凌晨4时,林过云同样用电线将尖沙咀某夜总会舞女梁秀云勒毙。7月2日,
深水埗区圣方济各书院应届毕业生梁惠心,被林过云用铁线将其勒死。1982年8月17日,警方将林过云逮捕。
1983年3月,林过云被裁定四项谋杀罪名成立,被判死刑。由于
香港特别行政区自1966年起停止执行死刑,林过云1984年被改判终生监禁。
人物经历
早年经历
1955年3月22日,林过云出生。父亲林渭乐,母亲张剑萍。林渭乐因在PSB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任机械工程顾问,在文莱婆罗乃工作,林过云跟随林渭乐在当地读书。之后,林渭乐又与当地另一名女子结婚。林渭乐共有7名子女,对长子林过云管教严格。林过云两岁时,林渭乐不让林过云在饭桌上吃饭,让其站在墙边吃,因林过云没有依照吩咐向各人问安后再吃饭,遭林渭乐掌掴,林过云半边脸被打肿。
1962年10月,林过云返回中国香港。1970年,林渭乐开店售卖摩托车,在
利玛窦中学读中学的林过云,上午上学下午到店铺帮手,造成成绩下滑。林过云因看管店铺瞌睡,多次遭到父亲打骂,由于家庭压力,林过云变得沉默寡言,在暴力家庭下心理变得扭曲。
19岁,林过云家人发现林过云精神异常。林过云被揭发偷窥两名妹妹洗澡,林渭乐关上门将林过云痛打,抓住林过云头发将其撞墙数十次。林过云还曾经嫖娼,对性产生浓烈兴趣。1979年起,林过云开出租车谋生。林过云被捕时,搜出的证物包括109件摄影器材,以及大批色情电影及杂志。
犯罪经过
1982年2月3日,大华夜总会领班陈凤兰喝醉酒后打出租车。由于出租车普遍不愿意接送醉客,在前几辆车都不愿接的情况下,陈凤兰上了林过云的车。林过云按她要求前往
将军澳,但中途却因呕吐问题,将林过云触怒,林过云产生杀人动机。在车子到达观塘的加油站附近时陈凤兰呕吐。林过云便把陈凤兰送去加油站,让陈凤兰离开,防止把他的车弄脏。陈凤兰拒绝离开,林过云把陈凤兰送去贵州街林过云住所附近,用铁线将陈凤兰勒死。陈凤兰死亡后,林过云用尼龙袋将尸体包起来,放在汽车后备箱。之后,从后楼梯将尸体抬上住所。由于住的单元在二楼,从后楼梯上楼可以避过保安的视线,等到林过云交班后再返回家中,由于家人已经上班离开,屋内空无一人,林过云便开始亲手肢解尸体。
林过云刚开始使用
手术刀,但手术刀切不到骨头。第二天,林过云用买来的电锯,将尸体放在一个洗澡盘里,开始肢解尸体。重要身体部位,用手术刀割下,同时将相机装在板床扶手,对着尸体拍照,记录肢解情况。尸体被肢解成七件,弃尸在多个偏僻的丛林。林过云家人完全没有察觉到林过云的异样,初次杀人后,林过云想要再次犯案。
1982年5月29日凌晨5时许,受害者陈云洁在佐敦吴淞街登上林过云的出租车。当驶至漆咸道时林过云用手铐扣起陈云洁,然后用电线将她勒死。6月17日凌晨4时,尖沙咀某夜总会舞女梁秀云乘搭林过云的出租车,驶至
樱桃街,路德会沙仑学校对面时,林过云用电线将梁秀云勒毙。陈凤兰、陈云洁及梁秀云都有共通点,她们都已婚及从事娱乐工作。林过云认为这些从事娱乐场所的女人都是坏女人,杀死她们是替天行道,林过云以此为杀人借口。
7月2日,
深水埗区圣方济各书院应届毕业生的梁惠心,晚上到尖沙咀
喜来登酒店参加谢师宴。散席后同学邀请梁惠心去歌舞厅继续狂欢,梁惠心不想母亲挂念而拒绝,于是到路边截出租车,登上林过云的车。梁惠心上车后,林过云载着她四处转悠,没有载她回家,且不愿意让她下车。在车上还发现和梁惠心很聊得来,有很多共同的话语。直至凌晨3时,林过云载梁惠心去到龙翔道近明爱医院对面一个避车处,停下继续与梁惠心聊天,一路谈了3小时,但梁惠心一心想走,最终林过云用手扣锁住了她,最后用铁线将其勒死。梁惠心被杀后,林过云将尸体运回贵州街住所进行分尸。分尸前,林过云做出侵犯尸体的恶行。林过云认为梁惠心年轻,没有谈过男朋友,和他也很聊得来。林过云对梁惠心有好感,于是将她的身份证和衣物保留了下来。
案件调查
1982年2月11日,沙田游泳池旁
城门河发生
南京“1·19”碎尸案,一名男工发现有死者的人头。警方接警之后,又找到了其他部分尸块,最终通过比对
文身确定了死者身份为陈凤兰。陈凤兰是尖沙咀大华夜总会领班,与丈夫育有2个女儿。警方传召数百人问话,包括死者夜总会的常客,其中一人因热烈追求过陈凤兰,成为警方深入追查对象,但没有证据显示他因求爱不遂而伤害事主。警方综合以往案情进行分析,异常残忍的杀人分尸手法,一般与黑帮及贩毒集团有关,陈凤兰虽是风尘女子,但背景并不复杂,家境与普通人差不多,且没有证据显示陈凤兰与黑帮或毒贩有来往。后警方向多间出售电锯的五金铺调查,希望从中找到蛛丝马迹,无奈依然毫无突破性进展。查案经验丰富的陈添和认为调查重点应该放在追查出租车司机身上。于是让大批探员在尖沙咀多处向出租车司机查问,最终得知陈凤兰失踪当日,在
金巴利道近加拿芬道登上一部出租车,但不清楚出租车车牌及出租车司机身份。八十年代的
香港特别行政区,出租车数目约1.6万部,出租车司机近3万人,要找到接载陈凤兰之出租车司机会很困难。
8月10日,尖沙咀一家
伊士曼柯达公司照相门店因
放大机故障,店铺负责人将胶卷转给旺角分店同事放大,由于放大照片需要人手操作,冲晒员看见影像马上通知上司柯达高层报警。退休警署警长、时任凶杀组探员陈添和查看照片后,发现照片中有肢解照片。8月17日,警方兵分两路快速行动,埋伏在旺角及尖沙咀门市,等待胶卷持有人出现。之后,林过云被捕,陈添和表示林过云第一眼看上去就有问题,面色青白没有血色。林过云辩称自己无辜,并表示底片是一名熟客的,每次叫他去取相给他50元报酬,正在贵州街等他。当时一名督察连忙驾车前往目的地,但并未见着林过云口中的“熟客”,陈添和等人前往林过云住处,发现门口骷髅头及两根骨头。
警员控指林过云与一宗凶杀案有关,林过云的父亲林渭乐反应很大,并不相信平日沉默寡言的儿子会杀人,连忙质疑是警方搞错了,儿子是清白的,并自信满满得说警方即使搜查也找不到什么。林过云与父亲、弟妹及妹夫居住在安庆大厦2楼一个365平方英尺、三房两厅单位,林过云与弟弟林国强同住一间面积约70平方英尺的卧室,警员在搜屋期间一直没有发现证据。之后警方在林过云床底下搬出很多胶盒,液体浸着疑似女性性器官,警方立刻叫法医前来检查,法医发现盒子里装有被切下的
乳房以及
子宫、直肠、
膀胱、
卵巢的阴部,切口相当完整。
警方科学鉴证人员进行全屋搜索,发现窗口挂着两个玻璃罐,里面装载一对胸部,又在床底搜出一把电锯、
手术刀、照片、录影带、幻灯片、以及大量色情刊物及
剪报。房间墙壁有变淡的血印,证实有人曾于房间分尸肢解。在这些标本中发现至少八个胸部,遇害女子就有四人。警方最初抓捕林过云只是因为陈凤兰的案件,并不知道其他案件,直到此时才判断为连环案件。警方最初有怀疑林过云的弟弟林国强,一度也拘捕他。因证据不足,最终将林国强释放。林国强虽然与林过云居住同一间房,但两兄弟约法三章,各自不去理对方物件。
林国强并不知每日经过的床底下收藏了大量人体器官。
警方搜出大批证物,因林过云一直否认杀人,动机依然未明。林过云性格内敛,在扣查期间警方多次向他录取
口供,拒绝透露半点案情。最终警员不断投其所好,终于让林过云坦言自己的罪行。林过云第一次杀人,并非处心积虑,只是一时冲动。第一次杀人,使他成瘾走上不归路。
审判与赔偿
1983年3月,林过云被裁定四项谋杀罪名成立,被判死刑。由于
香港特别行政区自1966年起停止执行死刑,林过云1984年被改判终生监禁。1986年,林过云父亲林渭乐为四名女死者在荃湾圆玄学院仁爱堂安置
牌位供奉,由道士诵经度亡魂。2018年,一度传出已服刑超过34年的林过云提出假释申請已获批准,但惩教署否定有关传闻。
名称来源
林过云杀害第四名受害者梁惠心时,当晚正下大雨。其他受害者大多被杀害也正值雨夜,加上警员在林过云的睡房搜出四十四盒有编号的录像带,其中一盒名称为雨夜行动。1983年,梁炳在法庭作做供时提及,林过云在第十次被盘问时用英语表示自己是个雨夜杀手(Rainny Night Killer),每逢大雨便心血來潮。自此,林过云就变成
香港特别行政区冷血杀手雨夜屠夫,林过云所犯下的案件被称为
雨夜屠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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