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益,生于元代,字士弓,原籍
鄱阳县(现属
江西省鄱阳县)。他曾担任参知政事一职,在书法方面以楷书和
草书见长,其作品广泛出现在当时的首都石碑上。他的书法风格受到
赵孟頫的影响。这些信息被收录于《
书史会要续书史会要》中。
胡益在明朝时期曾任职于
按察使司,具体职务未详。他参与了当时著名的郭桓案件,该案的相关细节可在相关词条中查阅。
胡益的书法艺术主要体现在楷书和草书两个领域。他在创作过程中受到了赵孟頫的影响,这种影响在他的作品中得到了充分展现。在当时的首都地区,许多石碑上的文字都是由胡益所书写,这显示了他的书法技艺在当地社会的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