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维屏
郑维屏
郑维屏(1898-1953),字幼磐,河北省永年区人。1936年4月,郑维屏担任威海市警察局长。1949年,他被北京管训队清理查获,1952年被转送至文登专署。1953年冬,郑维屏在文登县汪被判处死刑。
个人简介
郑维屏(1898―1953) 字幼磐,河北省永年县人。北京陆军模范团毕业,先后在北京混成旅、津浦铁路天津车务处、河北民政厅等处任职。
个人经历
1930年,随韩复榘山东省,任29师87旅1团少校团副。1936年4月,随专员孙玺凤来威海任警察局长。参加过蒋介石举办的军官模范团庐山暑期训练班。 抗战初期,专员孙玺凤离开威海市后,郑任代理专员。日本侵占威海时,他带领公署职员和警察500余人,撤到农村,后逃到文登区县境,消极抗战。 1939年1月, 郑维屏被任命为山东省第七行政区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东海区特派员等职,拼凑国民党杂牌军万余人,并在各县建立保安团。在日寇占领威海初期,他曾抗击过侵略者,但他与坚决抗日的胶东半岛人民为敌,反共反人民。在其所到之处,横征暴敛,滥发“军用流通券”,民众深受其苦。 1942年1月, 郑维屏之一部夜渡刘公岛,偷袭日伪军,杀伤敌人数十名并夺得了一批武器。同年11月郑逃往烟台市,去重庆市任国民党行政院参事。后到北平市河北省政府委员、驻京联络处主任等职。1949年,被北京管训队清理查获,1952年转送文登专署。1953年冬,在文登县汪疃被处决。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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