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嬉皮”一词最初被称为“Hipster”,最早出现在1946年。“经济大萧条”前后的“黑人迁移运动”以及同期的“哈莱姆文艺复兴”促进了现代意义下黑人文化的繁荣。在这种背景下,处于种族歧视阴影下的黑人青年形成了独特的文化风格,他们听
爵士乐、吸食大麻、酗酒成性和沉迷于性爱,这些行为与当时的传统新教伦理和清教徒价值观格格不入,成为了反叛潮流的主要力量。这一时期的“Hipster”正是在此基础上产生的。
到了四十年代,随着战后青年群体的壮大和白人青年文化的形成,“Hipster”逐渐脱离了特定的黑人群体,成为了一种普遍的生活方式和反叛美学。白人也开始被“Hipster”文化所吸引,并积极参与其中,推动了“Hipster”反叛精神的发展。
四五十年代,一批被称为“垮掉的一代”的作家和诗人继承了“Hipster”的精神遗产。这群小众的作家们以其独特的生活方式和个人哲学著称,并通过他们的作品表达了对保守社会环境的不满和对自由生活的向往,对青年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直到五十年代初,随着战后
美国社会日益僵化的背景,“垮掉派”的文学和精神吸引了更多的年轻人关注。这些追随“Beat”精神的年轻人,崇拜《在路上》这本书,喜欢
爵士乐和经典
摇滚,穿着工装服,经常写作诗歌,因此被称为“Beatnik”。
1966年前后,“嬉皮士”作为一个新的文化现象在美国
旧金山兴起。他们留着长发,穿着印有图案的衣服,使用LSD等药物,吸收了“Hipster”的精神并融合了“Beatnik”的元素,将反叛文化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峰。与“Beatnik”时代的颓废避世不同,嬉皮士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实践了反叛的意义:他们不再局限于爵士乐,转而拥抱摇滚乐;不再依赖大麻,而是尝试LSD;不再拘泥于异域信仰,而是追求个人自由;不仅限于私人领域的性解放,而是寻求整个社会的性解放;并且不再仅仅依靠文字来表达自己,而是通过建立公社、组织抗议活动等方式来传达他们的诉求。
进入八十年代,“Yuppie”(雅皮)的出现标志着曾经的青年反叛一代已经融入主流社会。尽管九十年代的“Grunge”风潮也曾短暂地掀起一股反叛热潮,但很快便消失了。随着世纪末的到来,“嬉皮”文化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