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州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行政单位,其辖区包括现今的
阳新县、
大冶市和
通山县。州府位于
湖北省阳新县
兴国镇。兴国州在不同历史时期隶属于不同的行政区划,包括
江南西道、
江西路、江淮行省蕲黄道、江西道、湖广行省江南湖北道等。明朝
洪武九年(1376年)降为州,清康熙三年(1664年)起不再领县,直属
武昌府。民国元年(1912年)改为
兴国县,后于1914年定名为阳新县。
兴国州的历史起源于
宋朝,当时以
永兴县置永兴军,后改名为
兴国军。
元朝时期,兴国军升格为
兴国路总管府,后经过多次行政区划调整,最终在明朝洪武九年降为兴国州。
清代初期,兴国州继续存在,但从
康熙三年起不再领县。民国成立后,兴国州被改制为兴国县,并最终更名为
阳新县。
兴国州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领有不同的县份。在宋朝至明朝期间,兴国州领有永兴县、
通山县和
大冶市。清朝初期,兴国州继续领有通山县和大冶县,直至康熙三年后不再领县,成为直属
武昌府的州。
需要注意的是,宋代
太平兴国年间在江西赣县设立的
兴国县与湖广兴国州是不同的行政单位。历经元、明、清、民国时期,两者的名称和行政级别均有所不同,应予以区分。阳新县档案中有相关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