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渐
毕渐
毕渐。
人物经历
赵煦
绍圣
元年(1094年)甲戌科状元。
曾任左宣义郎签书山南东道节度判官,历任
太常寺
、鸿胪寺少卿。
绍圣二年(1095年)出任
襄阳市
幕僚。
元符
二年(1099年)通判
潭州
,徙知
兖州
,入京任膳部
员外郎
,出知荆南府兼提点刑狱。
晚年在
荆州市
任上去世,卒年不详。《宋史》无传。
获得荣誉
毕渐以文学致身,刚介自立,时人以之为榜样,乡郡以之为荣耀。他的诗作《赠林子山》被收录在《
宋诗纪事
》中。
明初,乡贤在潜江县儒学东南兴建了毕家楼和状元坊以纪念他,但在明万历年间毁于大火。
康熙
九年(1670年),
潜江市
知县
王又旦
将城西坊乡里改名为毕公里。毕渐的墓地在县西南八十里,但具体位置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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