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原名山东省中医管理局,2009年7月29日正式更名并在
山东省卫生厅挂牌。
2014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山东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厅字〔2014〕16号),设立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挂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牌子,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2014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山东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厅字〔2014〕16号),设立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挂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牌子,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2018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山东省省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整合省卫生和
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以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老年事业管理、老年人权益保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等职责,组建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规格,保留省中医药管理局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