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一苇,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近年来曾先后获得
宁波大学“优秀课堂教学”
一等奖、
浙江省高等院现代教学技能比赛
优秀奖、宁波大学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宁波市优秀教学成果
二等奖、宁波大学“教坛新秀”等奖项和荣誉。
蒲一苇,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
民事诉讼法、
民法的教学和研究,讲授民事诉讼法和民法学(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债法、物权法、合同法、人格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课程,主持和参加多项国家、省部级、校级课题的研究,在《现代法学》、《法学评论》《
浙江社会科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
1992.09—1995. 04,西南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生
2. 《部分请求理论的理性分析》,《现代法学》2005年第1期
3. 《无权处分的法律效力及其诉讼结构》,《法学评论》2005年第3期
5. 《真实情结:民事证据概念的魅惑与超越》,《浙江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