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企业管理咨询为主业的有限责任公司
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13日成立,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是一家以从事租赁业为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陈正江,主要提供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会务服务,公共关系等服务。
2018年10月22日,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已更换了法人代表,ofo创始人戴威不再担任该公司的法人代表,由陈正江接替。2020年5月27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在官网发布通知,公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即共享单车)行业2020年第一季度运营管理监督情况,OFO小黄车的运营公司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因数据传输中断,已被市执法总队约谈并立案调查,并要求其限期整改。2022年6月,ofo关联公司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增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79万余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2月,ofo关联公司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1686万余元,涉及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发展历程
2016年10月13日,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注册成立。
2018年10月22日,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已更换了法人代表,ofo创始人戴威不再担任该公司的法人代表,由陈正江接替。
2020年5月27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在官网发布通知,公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即共享单车)行业2020年第一季度运营管理监督情况,OFO小黄车的运营公司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因数据传输中断,已被市执法总队约谈并立案调查,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2023年1月9日,ofo小黄车的运营主体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增一则恢复执行信息,执行标的2276万余元,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法院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4年2月,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1686万余元,涉及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公司架构
股东信息
对外投资
分支机构
管理层
主营业务
经营范围
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企业管理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会务服务;公共关系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经济贸易咨询;计算机软件、网络技术、通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产品设计;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机数据中心除外);自行车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业务
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要运营OFO小黄车,ofo小黄车是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无桩共享单车出行平台,其创始人为戴威
经营状况
东峡大通 (北京)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对外投资了2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5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1条,专利信息378条,著作权信息5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4个。
公司事件
2018年9月3日,凤凰股份发布公告称,控股子公司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因与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拖欠货款6815.11万元。东峡大通即为OFO小黄车运营方。上海凤凰在公告中表示,2017年,凤凰自行车与东峡大通签订了《自行车采购框架协议》后,凤凰自行车与东峡大通签订了多份采购合同。经双方核对,截至起诉之日,东峡大通仍拖欠凤凰自行车货款6815.11万元。凤凰股份表示,根据采购合同,东峡大通拖欠货款及费用的行为严重违约,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凤凰自行车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公告,凤凰自行车请求法院判令东峡大通支付货款6815.11万元;赔偿逾期付款违约损失186.52万元;同时支付原告律师费、担保费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2018年12月,嘉里大通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起诉ofo运营主体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拖欠服务费一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东峡大通支付服务费8111896.38元。
2018年12月4日,对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出了“限制消费令”。该公司和戴威不得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能在星级宾馆等场合消费,不能买房买车旅游等。
2019年2月,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的《天津飞鸽车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和《天津飞鸽车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显示,ofo运营主体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计8082.75万元的银行存款和相应财产被冻结。
2020年5月27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在官网发布通知,公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即共享单车)行业2020年第一季度运营管理监督情况,OFO小黄车的运营公司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因数据传输中断,已被市执法总队约谈并立案调查,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2021年6月,ofo小黄车关联公司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1)京0108执15027号,执行标的13416156元,关联案件为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珈伟新能相关合同纠纷。
2021年7月6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与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公开。该裁定书显示,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因不退还ofo平台承租人押金被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约谈,经约谈拒不改正,处以5万元罚款。该公司未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被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向法院申请执行。
2021年7月26日,北京审判信息网公开ofo关联公司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日日顺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执行裁定书。裁定书显示,通过最高法院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股权及其他财产等进行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已对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限制等。
2021年7月,ofo关联公司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增多则终本案件,案号分别为(2021)京0108执10155号、(2021)沪0115执8412号等,执行法院包括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等,目前该公司多次因未履行给付义务被限制高消费,未履行总金额超5亿。值得一提的是,今年,该公司已被强制执行4次,被执行总金额超2433万。
2021年8月25日,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419492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30日,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再成被执行人,三次执行标的合计超5700万元,关联案件为合同纠纷,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增一条限制消费令,案号(2021)京0108执15027号,限制消费人员为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陈正江,申请人为珈伟新能
2022年6月,ofo关联公司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增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79万余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2月,ofo关联公司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1686万余元,涉及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参考资料
ofo再被执行超79万元.界面新闻.2022-06-29
ofo被强制执行1686万.腾讯网.2024-02-29
被恢复执行2276万,ofo押金“还得欠着”.今日头条-观察者网.2023-01-10
ofo小黄车法人变更 系公司内部正常人事变动.中国青年网财经频道.2024-02-29
关于ofo小黄车.ofo小黄车.2023-11-01
上海凤凰起诉ofo小黄车.人民网.2018-09-03
ofo被强制执行1341万.新浪.2021-06-23
ofo关联公司再被限制消费.今日头条.2021-09-08
目录
概述
发展历程
公司架构
股东信息
对外投资
分支机构
管理层
主营业务
经营范围
公司业务
经营状况
公司事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