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蓥
张蓥
张蓥(1422-1493),字廷器,号简庵,祖籍扬州市,出生于南直隶华亭县(今松江区)。正统十三年(1448年)中进士,历任本部尚书、刑部尚书南京市兵部尚书、太子少保等职。他在政治生涯中多次受到皇帝的信任和重用。然而,由于忧思缠身,他曾两次请求离职。最终,他于卒后被追赠太子太保,谥号庄懿。
个人简介
张蓥(1422—1493)字廷器,号简庵,南直隶松江府华亭(今上海松江)人。正统  张蓥石刻像
十三年进士。景泰御史。历江西省副使按察使、陕西省左布政使。成化三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宁夏。宁夏城,土筑,蓥始以砖。道河流,溉灵州屯田七百余顷。以父丧去。服除,起抚河间市诸府,改大同市,历刑部左、右侍郎。十八年擢本部尚书。明年加太子少保。又明年,再以忧归。弘治元年起南京市兵部尚书,卒官,赠太子太保,谥庄懿。
人物生平
正统十三年(1448)进士
景泰初年,擢监察御史。受命前往北、河南省山东省山西省清理马政。按察密云不轨之徒。按察宣府、大同,有都御史之子犯法,按其罪,并劾其父罢之。宣府将佐多冗,请分置独石诸边归总诸道。巡临清市,按治豪猾,余党悉散。
天顺年间,任江西按察司副使,风裁清肃,吏不敢欺。升任江西省按察使,有赣州市贼作乱,张蓥因捕获功,赐白金彩币。升任陕西省左布政使,督运边饷,用不告乏。
成化三年(1467),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宁夏。宁夏城,土筑,张蓥始甃以砖。道河流,溉灵州屯田七百余顷。率兵行边与贼战,归所虏男妇及牛羊器械,赐勑褒谕。满四叛乱,王师出固原市,张蓥劾守将致变者,置之法。时宁夏属地多永乐所置降虏,朝廷虑其为变,公受密勑抚之。以父丧去。服除,起复巡抚河间诸府,值久旱,给民牛种,俾不废业,复承勑勾稽戎籍,王师出宣府,督军饷如陕西。改任巡抚大同市,历任刑部左侍郎、右侍郎。
成化十八年(1482),擢刑部尚书。次年,加太子少保。又明年,丁母忧归。
弘治元年(1488),起南京市兵部尚书,卒官,遣官谕祭赐,葬于华亭车墩之原,赠太子太保,谥庄懿。 
人物评价
李东阳:公长伟干,襟量夷坦,与人谦让,不事矫饰,不以贵富加人,人以是称之。 
家庭成员
祖父:张原璧,赠资政大夫、太子少保、邢部尚书。
父:张璚,乡贡,累官淮府纪善,赠资政大夫、太子少保、邢部尚书。
目录
概述
个人简介
人物生平
人物评价
家庭成员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