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政府
广西省政府
广西省政府是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在广西省的最高地方行政机关。自民国15年(1926年)3月在南宁市改组广西民政公署为省政府开始,至38年(1949年)1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攻入龙津县为止,前后历时24年。
机构概况
广西省政府1926年6月成立,采用合议制,设省务会议为全省最高权力机关,工作机构设置秘书处及民政厅、财政厅、教育厅、建设厅。1927年5月,省政府改组,采用委员制,设委员9人,常委3人。1929年,省政府因蒋桂战争而解体。1930年1月,李宗仁在护党救国军总司令部下组织广西政务处,综理全省庶政。1931年3月,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治委员会,代理全省政务。同年7月,重新成立广西省政府,仍采用委员制,设委员9人,组成省政府委员会。工作机构仍设1处4厅。1932年,省政府工作机构增设团务处、卫生委员会、乡村禁约审查委员会、法规委员会。1933年5月,团务处划归第四集团军管辖。1934年1月,省政府与所属工作机构实行合署办公。同时设立工业化学试验所,并筹备成立广西省经济委员会。4月,裁撤建设厅。7月,秘书处改为总务处,设立主席办公室,裁撤乡村禁约审查委员会。10月,设置会计委员会。11月成立气象所。1935年2月,正式成立省经济委员会,广西水利工程处改为省政府技术室。同年6月,撤销会计委员会,成立会计处、审计处;农林、矿务、工商、统计、禁烟5局亦与省政府合署办公。1936年1月,恢复建设厅,撤销省经济委员会,农林、矿务、工商3局及技术室并入建设厅。2月,成立建置委员会,裁撤禁烟局,会计处并入财政厅改为会计室。3月,设置人事管理委员会。9月,裁撤卫生委员会。10月,裁撤统计暨普查局。12月,审计处改组为审计委员会,后又改为审计部广西审计处。1937年6月,恢复会计处。9月,成立战时粮食设计委员会。1938年2月,设立农业管理处。8月,裁撤工业化学试验所,设置健康教育委员会。1939年8月,设置编译委员会。1940年6月,省政府工作机构作了较大调整:撤销总务处、人事管理委员会、建置委员会、法规委员会、编译委员会;主席办公室改组为秘书处,内设3科及秘书、会计、审计、法制、统计、编译6室;成立总办公厅;农业管理处、合作事业管理处并入建设厅。8月,设立卫生处。1941年1月,又将秘书处统计室扩充为统计处。9月,广西粮食局改为广西省政府粮政局。1942年3月,设置社会处、地政局。1943年4月,社会处并入四川省民政厅,地政局改隶民政厅;统计处复为秘书处统计室;粮政局改隶财政厅;成立设计考核委员会。1944年,统计室改为省政府直辖。1945年5月,粮政局与广西田赋管理处合并为广西田赋粮食管理处。12月,恢复社会处。1947年1月,建设厅合作事业管理处划出合并于社会处,农业管理处改为农林处,民政厅地政局改为省政府直辖。2月,卫生处、农林处也改隶省政府。6月,统计室改为统计处。1948年1月,统计处改隶秘书处,社会处、卫生处、地政局改隶四川省民政厅,农林处改隶建设厅。1949年5月,统计处与会计处合并为行政院主计总处,卫生处、地政局归并民政厅、财政厅、教育厅、建设厅及主计处、秘书处。1949年12月,南宁解放,广西省政府撤销。
广西壮族自治区省政府为广西最高行政机关,统管全省重要行政事务。
参考资料
广西省政府.广西档案信息网.2022-07-27
目录
概述
机构概况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