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彭生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隋彭生,1956年出生于江苏徐州,是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的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同时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合同法研究中心主任。他还是深圳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隋彭生教授在民法、合同法、物权法等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并在司法考试辅导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他曾获得北京市高等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校优秀教师等荣誉,并在多个法律学术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
研究领域
用益债权、民事占有和民事法律关系。隋彭生教授同时具有多年的司法考试授课经验,善于分析复杂的法律关系,授课中独到的典型案例、娓娓道来的授课风格,细致而有风趣,是名至实归的名师。
主讲课程
隋彭生主讲民法、合同法、物权法等。
主要著作
隋彭生教授的主要著作包括《民法新角度-“用益债权原论”阶段性成果》《合同法论》(专著)、《合同法要义》(专著)、《经济法概论》(教材)、《市场竞争法概论》(教材)、《公司法》(教材)。
主要论文
隋彭生教授的主要论文有《论肖像权的客体》《论要约邀请的效力及容纳规则》等。
获得荣誉
他编写的《合同法》一书曾获得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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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概述
研究领域
主讲课程
主要著作
主要论文
获得荣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