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丽文(1891—1973)原籍广东顺德江尾人,生于1891年,有兄弟三人、姐妹四人,以采桑养蚕为生。欧阳丽文是
辛亥革命著名的
壮族战将
黄明堂的夫人。黄明堂既是三合会首领,又是
孙中山的忠实信徒和著名战将、军长,而欧阳丽文也是追随孙中山革命的巾帼英雄,旅长军衔。她积极参加反清、倒袁(世凯)、讨陆(荣廷)、伐陈(炯明)等革命斗争,屡立战功。她的一生,充满传奇。
宣统二年(1910)孙中山派黄明堂、
王和顺等由
新加坡赴港组织革命力量,丽文积极响应,加入同盟会。为了推翻
清朝统治,她苦练杀敌本领,善骑马,使双枪。
宣统三年(1911)秋,与
黄明堂结婚,为继室。婚后,明堂派她赴阳春策动标统黄甫文反正。甫文即派员到港,与明堂接洽。武汉起义前,她常由香港运炸弹及枪械入
江门市的道院秘藏,待时而动。
武昌起义爆发后,丽文与明堂响应
辛亥革命,潜入江门举事,相继攻克江门、
阳春市、
恩平市、
台山市等地,明堂团结会党、团勇,成立“明字顺军”,自任该军统制。丽文任“炸弹队”副队长。不久,
爱新觉罗·溥仪退位,南北和议告成。明堂任“琼崖宣抚使”。丽文亦随军参赞军政事务。
民国11年(1922) 5月,
粤军总司令
陈炯明叛变,
孙中山委明堂为讨贼军南路总司令,丽文为讨贼军南路别动队司令。
民国12年(1923)2月,陈炯明被逐出
广州市。孙中山由沪回粤重建大元帅府。明堂被任为中央直辖第四军军长,丽文仍任旅长。
民国27年(1938)冬,丽文随明堂回钦休养。明堂于28年(1939)逝世后,丽文居贫,操劳家务,抚育儿孙。解放后,由大寺来
钦州市定居。
陈炯明派其义母黎金庭携派令、印信及
银元20万元诱饵明堂夫妇,遭严词拒绝。明堂派丽文赴省向
孙中山请示,丽文几历艰险,于白鹅潭永丰舰见孙中山,但她还未回到北海,明堂已出兵赴援孙中山,师抵
高州市,获悉孙中山离粤,即回师廉北。陈炯明调兵追来,明堂被迫退入广西宁五塘待命。丽文绕道海防经
龙州县返五塘,将孙中山所给军费接济军需,士气大振,不久即收复廉灵。丽文奉命改任为讨贼军南路第一警备司令。与明堂共处廉灵,为南路屏障。时劲敌环窥,终众寡悬殊,被迫放弃廉灵,率军退至三罗,自请处分。孙中山慰勉有嘉,将明堂部改为中央直辖第二军,不久,又改为建国第四军,丽文先后改任为该两军的第三旅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