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
一种发票类型
电子发票是指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信息时代的产物,同普通发票一样,采用税务局统一发放的形式给商家使用,发票号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采用统一防伪技术,分配给商家,在电子发票上附有电子税务局的签名机制。并且,如果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诞生背景
2012年5月中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试点专项的通知》,相关城市可提出建设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申请,试点城市可提出推广电子发票要求。而获批开展电子发票的试点城市只有重庆市等五个城市。
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网上零售额突破5万亿元,增幅达26.2%。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崛起,使电子商务纳税话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和行业的关注。
大型电商缴税还算规范,个人开的网店不缴税或少缴税比较普遍,与实体店相比,去年少缴税逾500亿元。
“电商近年来增速很高,其中固然有技术进步的推动,但更多与逃避税收、低价倾销等带来的不正当竞争优势有关。”步步高董事长王填对记者直言。作为全国人大代表,2017年两会期间,他提交了关于推进电商公平纳税征管办法的议案。王填说,进入“新零售”时代,线上线下将会高度融合,电子商务公平纳税到了必须切实解决的阶段,以便营造实体和电商公平竞争的环境。
2017年初,中央财经大学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发布的电商税收研究报告显示,大型电商缴税较为规范,天猫京东集团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0余家第三方平台的B2C电商均已进行税务登记并实施正常纳税。只有个别商户,会通过不开发票或虚开假发票进行避税。相比之下,C2C电商也就是个人开的网店不缴税或少缴税的情况比较普遍,在2012年至2016年期间,少缴的税收额呈现逐年增长趋势。
这份报告的分析样本,主要来自某大型电子商务平台B2C与C2C模式网店,各210家,涵盖电器、服装、食品、图书、酒水、家具和化妆品等7个行业。该课题组按照所在行业平均税负,测算了全国C2C电商少缴的两个主要税种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的数额。与实体店相比,C2C电商2015年少缴税在436.6亿—614.33亿元之间;2016年少缴税在531.53亿元—747.92亿元之间;课题组预测,2018年C2C电商少缴税数额可能会超过1000亿元。
发展历程
应用试点
2012年年初在北京、浙江省广州市深圳市等22个省市开展网络(电子)发票应用试点后,国家税务总局在发布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国家将积极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并力争在三年内将网络发票推广到全国。
2014年3月31日,记者在现场观察到了乐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具的电子发票。这些电子发票在外观上与普通纸质发票没有什么区别,包括发票代码、开票机构、金额、二维码等信息都一样。当发票开具完成后,会迅速生成电子财务凭证。
电子发票是中国第一张具有全生命周期管理、全业务流程覆盖的电子发票。通过该电子发票,可以实现赋码、申领、开具、存证、交换、单位归户/个人归集、核销入账等功能。它适用于电子商务发展与税收征管业务,并实现了财务记账的电子化。买家只需要在电子发票平台选择发票抬头,即可获取发票。消费者可以通过重庆市地税局网站或该平台,辨别电子发票的真伪。这一项目的实施标志着电子发票在重庆地区真正落地。
推广发展
2015年,税务部门探索发票无纸化试点,迈出发票电子化改革的关键一步。2017年,电子税务局、手机APP陆续上线发票网上申领模块,实现足不出户申领、24小时办理。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电子发票开具量达13.1亿张,2022年可能高达545.5亿张,保持超过100%的年均增长速度。2019年,增值税发票管理2.0版正式推行。2020年9月,宁波市税务局开出了第一张增值税电子专票,开启了发票电子化改革的新篇章。2021年12月,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工作开始,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建成。目前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已扩展至全国所有省市,开票试点已经扩容至十余个省份。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工作正稳步推进。
电子发票的推广,得益于政策层面的“松绑”和鼓励。由于电子发票都是增值税发票,在“营改增”正式落地后,包括酒店业、餐饮业在内的服务业商户真正被纳入电子发票的开票范围,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重点在电子商务、金融、快递等行业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
2024年3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开始施行,《决定》明确电子发票的定义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按照税务机关发票管理规定以数据电文形式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强调“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的法律效力相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同时明确税务机关“建设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提供数字化等形态电子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的职责。
2024年10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铁集团联合发布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在中国铁路客运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11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宣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中国正式推广应用数电发票。
特点
优点
(1)电子发票与传统纸质发票相比,电子发票管理系统可以在线开票,节省发票工本费、税控机成本以及相关人力成本。
(2)发行电子发票可以大幅节省企业在发票上的成本,节约发票印制成本,而且不包括企业发票管理间接成本。电子发票相关资料全面电子化并集中处理,有助于企业本身的账务处理,并能及时给企业经营者提供决策支持。
(3)电子发票在保管、查询、调阅时更加方便,也便于电子商务网站为消费者提供更加方便的服务。而且可以减少纸质发票的资源浪费现象,将减少森林的砍伐,更加的环保,符合未来人类的发展。
(4)电子发票的推出是国家规范电子商务纳税的必然方式,这有利于国家对网络交易的监管,也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电子发票在保管、查询、调阅时更加方便,也便于电子商务网站为消费者提供更加方便的服务。而且可以减少纸质发票的资源浪费现象,将减少森林的砍伐,更加的环保,符合未来人类的发展。
缺点
一是试点区域各自为政,电子发票的标准并不统一;二是“在哪儿交税”成为利益博弈的焦点。
电子发票的普及实施,对网购市场一直赖以生存的价格优势将带来严重的考验,不少商家会把电子发票的成本施加到消费者身上,而最终导致产品的价格走高。一些正规的电子商务都可以开具纸质发票,如京东集团当当网天猫商城等等,虽然这些产品的价格相较淘宝平台价格稍微高出一点,但是给消费者一种规范感,也更加的安心。而淘宝平台是以C2C(个人对个人)的模式,因为C2C商家大多数都未在工商部门注册,所以在开具发票方面就存在障碍。但是也因为如此,C2C的方式比B2C方式少了很大一部分税收的成本,产品的价格自然就更加低廉。
数字化发票和纸质发票的区别
一是管理方式不同。对于纸质发票,纳税人需先申领税控专用设备并进行票种核定,依申请对发票增版增量。而对于数字化电子发票,纳税人无需使用税控设备,无需办理票种核定,无需领用发票,系统自动赋予开具金额总额度,并根据纳税人行为动态调整。
二是发票交付手段不一样。纸质发票开具后,需要通过实体交付,或者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交付给受票方,受票方再对发票进行归集、整理、入账等操作。
而数字化电子发票开具后,发票数据文件自动发送至开票方和受票方的税务数字账户,方便交付入账,减少人工收发。同时,依托税务数字账户,纳税人可对各类发票数据进行自动归集,发票数据使用更高效便捷。
第三是整个发票生态会发生改变。对于纸质发票,税务部门的管理手段主要是通过专用税控设备实现“控票”,发票平台功能较为单一,且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平台互相独立。而数字化电子发票推行后,发票管理将依托大数据管理体系,从“控票”向“控事”转变,平台功能从单一向开放生态体系转变,纳税人可享受“一站式”服务实现数字化电子发票发票的开具、交付、查验等应用。
相关信息
2017年5月18日,微信电子发票“通讯费报销解决方案发布会”盛大召开。用友电子发票事业部、微信、联通强强联手,宣布推出“微信电子发票——通讯费报销解决方案”,共同推动无纸化报销。
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宣布,停止提供定额纸质发票,全面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届时市民可通过“北京一卡通”APP随时随地在线申领,并可享受实时查验、重复下载和永久存储等人性化服务。
2022年7月18日起,湖南省税务局决定在全省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
2020年9月1日,中国第一张增值税电子专票,在宁波市税务局正式开出。
网购发票难开主要有两种原因,一是商家考虑成本问题,故意不开具发票;二是许多网店没有实体店,也没有在工商税务部门注册,没有提供发票的资质。
网络发票虽然可以方便更多电子商务企业纳税,但按中国的税制和市场环境,中小企业,尤其是电商企业的生存十分艰难。
2024年10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铁集团联合发布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在中国铁路客运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旅客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可以通过铁路12306(网站和移动客户端)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并进行查询、下载、打印。单位既可以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的查询、查验、下载、打印和用途确认等,也可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
阅读延伸
国外对电商的征税形式
国际社会对C2C电子商务模式税收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一致性和可操作性,各国都努力减少征税对经济的扭曲,建立和维护公平公正的线上线下交易环境。在不区别对待纳税人、坚持税收公平原则的基础上,适当给予C2C电子商务模式卖家一定的税收优惠,结合各国实际条件划分税收管辖权,实名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实行有效的税收监管。
1.保持税收中性,不开征新税种
大多数国家都同意对C2C电子商务交易征税,并达成征税时不应开征新税种的基本共识,即保持税收中性。欧盟在1997年的《欧洲电子商务动议》和《波恩部长级会议宣言》一致通过对电子商务征税要保持税收中性,认为开征新税种没有必要;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于1997年通过的《电子商务对税收征纳双方的挑战》同样指出不会开征诸如比特税、托宾税等新税种。
2.区分征税对象,合理选择税种
新加坡对电子商务征税对象区别对待,但税法没有对C2C电子商务税收问题进行具体规定。新加坡2000年通过的电子商务税收原则指出:网上销售有形货物与线下销售货物等同纳税,网上提供无形服务和数字化商品按3%课税;澳大利亚与新加坡类似,对网上提供有形货物课征销售税,对网上提供劳务等无形货物课征劳务税。
3.法定税收优惠,促进经济繁荣
韩国2006年开始对C2C电子商务模式征税,但是其《税收例外限制法》有一定的税收优惠规定,《电子商务基本法》同时也规定,对促进电子商务所必须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支出的费用,在预算内给予部分补贴;新加坡规定卖家从因特网上以非新加坡币取得的对外贸易所得按10%优惠税率课税,相关资本设备可享受50%的资本减免。
4.规范网络注册,线下实体登记
英国2002年制定的《电子商务条例》规定C2C电子商务模式中个人卖家在网上进行货物销售时要提供线下登记证明、真实注册机构、姓名、地址和商品含税信息(是否包括增值税和运费等)。
5.划分税收管辖权,防止税源流失
税收管辖权的划分以属人原则和属地原则为主,各国规定不尽相同。美国早在1996年通过的《全球电子商务的选择性税收政策》中就提出以属人原则对电子商务征税,克服网络交易地域难以确定的问题;加拿大规定提供货物或劳务的卖家居住地税务当局对C2C电子商务模式中的卖家负有征税义务。
6.成立专门机构,加强税收监管
日本早在2000年就成立了电子商务税收稽查队,它隶属于东京市税务局,分设个人线上卖家、公司线上卖家等15个部门,涉及B2B、B2C、C2C三种主流电子商务模式,有效地实现对电子商务征税,合理监督税收流向;同样,法国也成立专门的电子商务税收监察部门,有效地解决电子商务税收监管问题;澳大利亚整合C2C电子商务模式个人卖家、买主和税务机关三方资源,建立电子税务平台,方便电子商务税收的征管,及时便捷地进行信息交换。
目标
国家一直致力于从“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管理转变提供支撑,利用区块链技术破解行业痛点,让各平台间的发票信息共享变成现实,降低对企业监管成本,全面提升互信、安全、便捷水平。
前景与意义
公共部门使用电子发票在商品和服务采购方面平均节省0.5%至2%的费用。网络发票在网购中的全面推行,对电子商务的交易额也会有积极的作用。电子发票的发行和实施其积极意义不言而喻。对消费者而言,发票是消费者的购物凭证,也是维权的重要依据。而对整个电子商务行业来说,电子发票能使所有电商都规范化运营,减少偷税漏税后的恶性竞争,同时也能降低更多企业成本。电子发票在网购中的全面推行,对电子商务的交易额也会有积极的作用。
在防控违法犯罪、节能减排等方面都有巨大的意义。
参考资料
财经评论:电商征税,三大难题待解.四川经济网国际频道.2023-08-27
关于纳税人使用电子发票第三方服务平台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2023-08-27
#12月起全国推广应....第一财经日报-新浪微博.2024-11-25
微信.手机广西网.2023-08-27
电子发票前景可观.新浪.2013-05-13
目录
概述
诞生背景
发展历程
应用试点
推广发展
特点
优点
缺点
数字化发票和纸质发票的区别
相关信息
阅读延伸
国外对电商的征税形式
目标
前景与意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