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宝——名震天津卫的大律师。唐宝锷(1878年—1953年),1878年农历三月十四日出生于
上海市,族名宗鎏,字秀锋(秀丰),祖籍
广东省香山县唐家村(今
珠海市唐家湾镇)。
人物生平
1948年,唐宝锷年迈,停止律师业务,1953年病逝,享年七十五岁。
相关事件
唐昭航有十三子和十一女,唐宝锷为第四子。在唐昭航众多子女中有多人出国留学,后代遍布海内外,其中著名的除唐宝锷以外,还有第十子
唐宝潮(族名唐宗斌)。
唐宝锷1896年从上海回乡考取秀才。这个时候正值清廷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注:相当于外交部)首次选派留日学生。唐宝锷应试入选,在1896年农历三月派往
日本。这是中国官费派往日本第一批留学生,这批共13人,没有幼童、唐宝锷18岁,为其中最年轻的。
唐宝锷在1899年从亦乐书院毕业后,被清廷任命为驻日本长畸领事馆代理副领事,当年21岁。两年后,于1901年唐宝锷调任驻东京公使馆馆员,因为他的
日语说得非常流利,每逢清廷官员赴日访问,其都担任翻译。
唐宝锷在驻日公使馆担任翻译期间,还在东京早稻田大学专门学校邦交行政科学习
国际法,并兼任宏文书院讲师。在1903年唐宝锷从专门学校毕业后,又升入由专门学校升格而成立早稻田大学政治经济部学习,在1905年毕业,为中国第一次在
日本取得
学士的留学生,同时毕业中国留学生,还有先去日本的
金邦平。
唐宝锷从早稻田大学毕业后回国,在仕途中无甚进展。1924年11月退出政界后,就到
天津市定居专执律师职业。唐宝锷是中日之间的法律问题专家。
约1948年,唐宝锷年迈,停止律师业务,1953年病逝,享年七十五岁。
详细
唐昭航有十三子、十一女,唐宝锷是第四子。在唐昭航的众多子女中有多人出国留学,后代遍布海内外,其中著名的除了唐宝锷以外,还有第十子
唐宝潮(族名唐宗斌)。
生平
1872年
容闳提倡、组织官派留学生赴美国,创官费留学之先河。其后,清廷又陆续派幼童赴
欧洲留学。1894年,中日甲午之役,清廷惨败,开始猛醒,朝野有倡学
日本明治维新者,视游学
东海为富强之要径,乃有向日本派遣留学生之议。
唐宝锷1896年初从
上海市回乡考取秀才。这时正值清廷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注:相当于外交部)首次选派留日学生。唐宝锷应试入选,于1896年农历三月派往日本。这是中国官费派往日本的第一批留学生,这一批共13人,没有幼童,唐宝锷18岁,是其中最年轻的。
唐宝锷1899年从亦乐书院毕业后,被清廷任命为驻日本长畸领事馆代理副领事,时年21岁。两年后,1901年唐宝锷调任驻东京公使馆馆员,因为他的
日语讲得非常流利,每逢清廷官员赴日访问,他都担任翻译。
唐宝锷在驻日公使馆担任翻译期间,还在东京早稻田大学专门学校的邦交行政科学习
国际法,并兼任宏文书院(即原亦乐书院)讲师。1903年唐宝锷从专门学校毕业后,又升入由专门学校升格而成立的早稻田大学,在政治经济部学习,1905年毕业回国,是中国第一次在
日本取得
学士的留学生,同时毕业的中国留学生,还有先去日本的
金邦平。
唐宝锷从早稻田大学毕业后回国,参加清廷对留学生殿试考核,被授予一等
进士。清光绪三十二年一一
宣统三年(1906至1911)间,历任
北洋政府司法官养成学校监督(校长)、洋务局会办、陆军部一等首席参事官、川粤铁路督办等职。清宣统三年(1911)
辛亥革命南北和议中,唐曾任北方总代表
唐绍仪的参赞。民国肇建后,历任北方政府国会众议员、大总统顾问、直隶都督府顾问、外交科长、绥远将军署高等顾问、荣旗垦务督办署秘书长、归绥警务处处长等职。1924年11月退出政界后,之后在北京、
天津市两地开办
律师事务所,并在天津定居专执律师职业。
荣誉著作
唐宝锷是中日之间的法律问题专家,天津有名的大律师,曾被聘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唐宝锷还作为京津律师代表,多次出席全国律师协会代表大会,并被大会选为执行委员、会长。
约1948年,唐宝锷年迈,停止律师业务,1953年病逝,享年七十五岁。
有《东语正规》、《日本明治维新概要》等多种著作留世。
纪念场馆
唐宝锷故居
唐宝锷位于唐家湾镇唐乐社区后楼巷7号。始建于清同治年间,1950年曾部分作解放万山群岛部队的驻地。它坐西北向东南,由东西两座构成,占地面积约415平方米。西座面阔五间,卷棚顶走廊,前设天井,左为门楼,右为厨房。东座由主楼、副楼和门楼组成,主楼面阔两间,二进。东西座由巷道相连。故居为中西合璧二进二层府第,有雕花封檐板、灰塑、彩画的门楼和花岗石铺砌的天井,室内有精美的漆金挂落、玻璃彩窗、壁画。唐宝锷故居又名“太史第”,得名于唐宝锷是清光绪年间的“洋进士”。唐宝锷故居建筑结构紧凑,室内装饰精美,具有典型的岭南建筑特征,有重要的建筑和艺术价值,是研究唐宝锷生平的重要实物资料。它于2011年11月公布为珠海高新区不可移动文物,于2012年7月公布为珠海市不可移动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