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公安局
威海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威海市公安局是威海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公安工作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领导和指挥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全市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管理和建设工作,并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
4.组织、指导公安机关侦查工作;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和重大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案件等。
5.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下级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下级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6.指导、监督下级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下级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等管理工作。
7.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和海岸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公民因私出入境管理工作;承担国籍、外国人永久居留、出入境证件管理及口岸签证工作;按规定承担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停留、居留等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海岸管理工作。
8.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机关指挥系统和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9.参与拟订公安机关装备和经费保障标准,拟订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10.组织、指导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
11.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按规定负责车辆登记管理工作;依法筹集、使用、管理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12.组织、指导公安机关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13.组织开展我市公安机关同外国、国际刑警组织及港澳台警方的交往与业务合作。
14.领导和管理列入市公安局序列的公安业务机构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
15.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威海市人民警察训练中心
威海市公安局警务服务中心
获得荣誉
2017年11月,威海市公安局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参考资料
市政府组成部门及单位.威海市人民政府.2023-07-04
威海市公安局.威海市人民政府.2023-07-04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
获得荣誉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