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贤(1450-1540),字承之,号凤山,是
明朝时期的一位政治家。他出生于四川重庆府
长寿县(今
重庆市长寿区),在弘治三年(1490)考中进士,后担任
刑部尚书一职。聂贤在政治生涯中表现出色,被誉为“清廉正直,才华出众”。他的政绩包括推行法制改革、整顿官场秩序等。聂贤去世后,被追赠谥号“荣襄”。
正德元年(1506),改
广东省巡按
御史。
正德五年(1510),为云南按察司副使。正德九年(1514),担任湖广按察司副使。正德十二年(1517),担任湖广
按察使。两年后,为湖广右布政使。正德十六年(1521),担任
河南省左布政使,同年改都察院右副
都御史、南赣巡抚。
清·
张廷玉等,《
明史》(卷206):“聂贤,长寿人。为
御史清廉。夺官五年,用荐起工部尚书,改刑部尚书。致仕,卒。谥荣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