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坤,
如皋市丝毯总厂总工艺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省级非遗传承人,高级工艺美术师。主要作品有《和平的春天》、《桂林山水》等。
1981年2月一1983年结业于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装艺系装饰绘画研究进修班。曾任
如皋县卫生防疫站化验员、如皋造纸厂事务长、如皋丝毯厂设计主任。
1988年6月一8月赴美国
加利福尼亚大学"中国企业家管理培训班"学习企业与外贸管理。参予在中国南方首创丝毯业。
近20年中,促进了
中原地区丝毯的迅速发展,并占领了国际市场,创造了可观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被誉为"南派丝毯"代表,"中国现代艺术丝毯的开拓者"。主持研制的
现代艺术挂毯在海内外享有盛誉,国外博物馆、中国驻外机构及
哈佛大学多有收藏。其中《和平的春天》、《桂林山水》作为国家礼品赠予
联合国。并已发表论文多篇,主要有《织毯行业的技术美学初探》、《发展现代艺术壁挂之我见》等。1988年10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尽快制订国旗升降办法"建议,受到中央重视和采纳,从而制订颁布并于1990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被誉为"国旗法的首倡者"和"国旗法的建议人"。1988年4月荣获全国
工艺美术优秀技艺人称号。作品1990年9月获
中国工艺美术百花奖优秀新产品创作
一等奖。1991年获
江苏省"中青年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称号和江苏省劳动模范奖。1992年5月1日被评为全国优秀经营管理者,并获"
国际劳动节"劳动奖章。1992年起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96年被评为“江苏省工艺美术师”;1997年被授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