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仲洙(1128-1205),字师鲁,大兴宛平人。
大定三年登进士第,历任龙门
主簿、
香河县酒税使、
深泽县令等职。二十九年出任祁州
刺史,以六善为教,民化之。曾在饥荒时请开仓赈济,因未报而先行赈贷,被有司劾弹,罪以赎论。
刘仲洙,字师鲁,大兴宛平人。大定三年,登进士第。历龙门主簿、香河酒税使,再调深泽令。县近
滹沱河,时秋成,水忽暴溢,仲洙极力护塞,竟无害。有盗夜发,居民震惊,仲洙率县卒生执其一,余众遂溃,旦日掩捕皆获。寻以廉能进官一阶,升
河北西路转运司支度判官,入为刑部
主事,六迁右司
员外郎,俄转吏部。世宗谓宰臣曰:「人有言语敏辩而庸常不正者,有语言拙讷而才智通达、存心向正者,如刘仲洙颇以才行见称,然而口语甚讷也。」右丞
张汝霖曰:「人之若是者多矣,愿陛下深察之。」二十九年,出为祁州
刺史,以六善为教,民化之。
完颜璟即位,除中都、西京等路提刑副使。先是,田等以党罪废者三十余家,仲洙知其冤,上书力辨,帝从之,乃复珏官爵而党禁遂解。
明昌二年,授并王傅、兼同知大同府事,寻改
临汾市,移
德州防御使。转运郭邦杰、节度李晏皆举仲洙以自代。升为定海军
节度使。岁饥,仲洙表请开仓,未报,先为赈贷,有司劾之,罪以赎论。时仲洙兄仲渊以罪责石州,仲洙上书请以莱易石,朝廷义而不许。久之,以年老乞致仕,累表方听。泰和八年卒,年七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