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桂明,1961年出生于江苏省海安县,1984年毕业于
西南政法大学并获得法学
学士。随后进入
中国政法大学深造,相继获得了法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成为中国第一位民诉法学博士。完成学业后,他留在中国政法大学担任教职工作,1992年被评为副教授,1996年晋升为教授。目前,他是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成员及部门负责人。
陈桂明教授曾荣获多项荣誉奖项,包括“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
青年教师奖”及“全国中青年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
一等奖”等,并入选“教育部
香港跨世纪国际教育集团优秀人才计划”和“北京市跨世纪理论人才百人工程”。他还被授予“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学科带头人”的称号。陈桂明教授已经发表了超过80篇学术论文,并出版了多部著作,其中包括《
诉讼公正与程序保障》《仲裁法论》以及《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与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