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梅树(1902年3月13日-1983年2月6日),
台湾省美术家、画家、教授、议员、农会主席,出生于新北市三峡区。幼时受父亲长兄薰陶,对音乐美术产生浓厚兴趣。1947年,李梅树主持重建
三峡祖师庙,对其建筑与设计颇下苦心,祖师庙因而名噪一时,甚至被誉为“东方雕刻艺术殿堂”。现于三峡有纪念李梅树的
李梅树纪念馆。
十三岁时曾从远山岩老师习铅笔画及
水墨画;十七岁就读于台北师范学校,课余从
日本邮购有关美术方面的书籍自习,毕业后,利用暑期时间,参加
石川钦一郎(1871-1945)先生举办的美术讲习会。其后,为求更上层楼乃征得家人同意赴日深造,于二十八岁进
东京艺术大学西洋画科,师事长原孝太郎(1864-1930)、吉川芳松先生,又从小林万吾(1870-1947)先生学习,创建写实稳健的绘画风格。
除了陆续完成〈小憩〉、〈
太鲁阁国家公园〉连作,及〈黄昏〉、〈露台〉、〈三峡风光〉、〈河岸清晨〉等代表作品外,二十六岁作〈静物〉入选第一届「
台湾省美术展览会」,其后每年均有作品参展,三十二岁的〈自画像〉更荣获第七届特选奖、以及三十四岁的〈小憩之女〉获颁「台湾总督奖」之殊誉。
此外,李先生也积极投入地方公共事务,三十四岁时当选三峡庄协议员,之后促成了三峡地方茶叶车间合并,四十五岁被推为三峡镇代表会主席。1950年台湾实行地方自治,先生当选
新北市第一届县议员,后连任三届县议员。在四十六岁时更为地方父老举荐,担任三峡长福岩清水祖师庙重建主持人,因工程细致浩繁,施工严谨,历三十五年之久,修建任务迄今仍持续进行中;也由于李先生投注毕生心力于此,使
三峡祖师庙能创建今日艺术上的成就与地位。从青壮时期至晚期数十年间,先生竭诚尽力于地方建设,其热忱及奉献的无私精神令人感佩。